《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登陆 | 注册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食品包装要有QS标志

2015-03-17 11:41:46 来源: 厦门日报

评论0  我来说两句

  按照国家要求,餐饮店使用的一次性纸杯、吸管和外卖纸袋等食品包装、容器,都必须是取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qs证)企业的产品。昨日上午,市质监局稽查支队稽查一科对禾祥西路麦当劳、85度c等多家餐饮连锁企业所使用的食品包装袋、容器和工具进行了抽样检查。

  “没有加贴qs标志的食品包装容器,根本不能在市场上销售。而随意加贴qs标志的,更是一种违法行为。”稽查一科的施晓鹄科长介绍说,没有取得qs证的生产商,依法将面临5万元至20万元的罚款。

  ●教您辨别真假qs码

  质监部门表示,qs号码有一定的规律性,所有qs号码均由12位数字组成,前4位为认证受理机关的编号,中间4位数字为产品类别代号,后4位数字为该产品通过qs认证的顺序号。有疑问的消费者可登录国家质监局网站输入qs码,看是否和企业产品相对应,即可辨别真假。

微信关注

相关热词搜索:食品包装 标志

[责任编辑:]

参与评论

食安中国 Copyright © www.cnfoodsafety.com 2012-2015 版权所有 海淀分局网络备案编号:1101085079,1101055372京ICP备09075303号-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39号万地名苑2号楼504室(邮编100039) 联系电话: 010-88825653 业务咨询:010-88825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