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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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百姓健康保驾护航

2015-04-20 12:27:11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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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引导   建设体系
为百姓健康保驾护航
——访中国营养协会赵章栓会长
本刊记者   姜文华   韩   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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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今年的3.15晚会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法制司司长徐景和表示食品安全问题不可任性,也不得任性。紧接着渴望健康长寿的王大妈可谓是“有钱任性,没钱更任性”,对健康讲座中提到的“大实话”刻骨铭心,平时省吃俭用,却对各种保健品偏爱有加。几年下来不但积蓄花光负债累累,而且依然一身病痛。网络对此一片哗然,“谁来监管来路不明的保健品”一时甚嚣尘上。

  因此,2015年4月8日“食品安全——中国行”走进中国营养协会,就保健食品安全相关问题采访了赵章栓会长。赵会长表示,“在2015年刚刚结束的两会上,‘打造健康中国’被列入政府工作报告,健康越来越受到重视。公众营养不仅是一个关系到个人身心健康的微观问题,而且是一个事关民族素质、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宏观战略问题。古代,我们的祖先就懂得‘药食同源’的道理,懂得合理的食物搭配和均衡营养才是健康的根本保证。而今天,经济发达了,吃的东西琳琅满目,可慢性病却泛滥成灾,侵蚀着我们健康的身体。因此,为公众提供营养、健康的饮食和食品,是餐饮和食品机构的一种美德和责任。”

  随后,赵章栓会长就记者提问做了一一解答。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百姓对自身健康日益重视,对各类营养保健产品的需求与日俱增。有报告显示,近年来中国保健品产业已逐步发展壮大,保健食品的销售额每年以10%以上的速度增长。

  记者:请问赵会长,什么食品可以称为“保健食品”?

  赵会长:根据《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

  记者: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以及药品有什么本质的区别?

  赵会长:保健食品、普通食品与药品都和人的健康有着重要的关系,但三者还是有着明显的区别的。

  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都属于食品的范畴,但与普通食品相较,保健食品含有一定量的功效成分,能调节人体的机能;再就是保健食品一般有特定的食用范围。

  同样,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在功能上和药品也有严格的区别。药品是治疗疾病的物质,而保健食品的本质仍然是食品,虽有调节人体某种机能的作用,但它不是人类赖以治疗疾病的物质。而且药品的要求非常严格,它有明确的使用对象,有明确的疾病适应范围,有规定的适用症、用法和用量要求。

  总体来说,这三者的主要区别就在于其功能,功能的不同也导致国家标准审批存在一定的差异。查看产品外包装上的批准文号,凡是批准文号标示“国药准字”的产品为药品。从2000年起,卫生部负责保健食品审批工作,保健食品的外包装的批准文号为“卫食健字”(国产)和“卫食健进字”(进口)两种;2003年10月以后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保健食品审批工作,批准文号为“国食健字”。而一般食品则没有批准文号,其产品外包装只标注食品生产企业许可证编号。

  记者:除批准文号外,保健食品在购买时还有什么标示可供消费者识别?

  赵会长:保健食品最明显的标志就是人们俗称的“蓝帽子”。蓝帽产品是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保健食品标志,为天蓝色,呈帽形。但印了“蓝帽子”的产品也不一定就是真的保健食品。还有一个比较稳妥的办法就是登录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数据库,输入保健食品名称或批准文号,进行查询。如查询不到,说明该保健食品很可能是违规产品。

  众所周知,作为保健产品本身,应该是无任何毒副作用的。但是目前我国市场上不乏添加了各类化学成分的保健产品,其中保健食品也不例外。

  记者:保健食品是不是食用越多越好?在什么情况下才需要食用?

  赵会长:营养学讲究均衡膳食,凡事过犹不及。就拿人体所需的维生素来说,每天都有推荐的最佳摄入量,例如维生素D,如果摄入量达到60000IU(1.25毫克),就有可能出现中毒症状,包括高钙血症、肌无力、感情淡漠、头痛、厌食、恶心、呕吐、骨痛、异位性钙化、蛋白尿、高血压和心律失常等。所以,保健食品并非吃得越多越好,也非人人适用。对于如老人、孩子、孕产妇等体质有特殊需求的人群,可遵医嘱适当摄取相应的保健食品。

  记者:保健食品在食用过程中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赵会长:食用保健食品时,首先要认识到保健食品和普通食品的区别。保健食品的功能很多,适宜人群也有很大的差异,所以在选购保健食品的时候,重要的是看产品的说明书,了解产品原料、功效成分、保健功能、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等。还要注意产品的禁忌,特别是体弱的老人、病人、儿童、青少年、孕妇等特殊群体,在选择保健食品时一定要注意查看服用禁忌,以免造成对身体的危害。同时还要认识到,保健食品并非药品,如果真正患病时,还是需要药物来进行治疗,不要盲目听信夸大宣传和虚假宣传,以免延误治疗。

  记者:在日常生活中应怎样保持人体正常的营养均衡?

  赵会长:通常情况下,人的营养并不一定来自价格昂贵的“大餐”,也不一定要靠高级补品,而是源自膳食的合理搭配。我们完全可以通过均衡合理的膳食摄取人体每天所需营养物质,平衡膳食的基本原则可浓缩为六个字:平衡、多样、适量。

  从营养学角度出发,可以将食物分为谷类及薯类、动物性食物、豆类及其制品、蔬菜水果类、纯能量食物等五大类,这五类食物为人体提供的营养是有区别的。对人体来说,仅靠食用单一种类的食物并不能满足人正常的营养需要。要想做到营养均衡,在膳食搭配上就得多种食物合理搭配。

  根据《中国居民膳食指南》的推荐,人体每天摄入水1200毫升,五谷杂粮250-400克,蔬菜300-500克,水果200-400克,蛋类25-50克,鱼虾50-100克,禽兽肉类,50-75克,大豆坚果30-50克,奶类及制品300克,大致就可以满足日常所需。如果要做到更精确的营养均衡,可以咨询专业的营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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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将为保健品市场带来一个庞大的消费市场,同时也必将使得保健产品市场竞争更加激烈。如何避免更多的“王大娘”再受其害,行业规范和法律监管显得尤为重要。

  记者:中国营养协会是由中国公众营养产业领域内具有代表性的企业为核心组成的社会机构。请问,您对目前营养保健产品市场规范性有怎样的认识?

  赵会长:此前,我国保健食品市场非常混乱,其主要原因就是市场监管力度不够,有数据显示,早在1994年全国保健品生产企业已经多达6000多家,品种2.8万个,年销售额500多亿元,保健品市场几乎成了中国最庞大的市场。但当时并没有相应的法律对保健食品进行监管,企业是否诚信并不重要,消费者关心的只是保健食品有多大功能,能使自己不得什么病或能治疗什么病。这导致当时多数保健食品企业都做过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的事情。

  虽然我国保健食品已经有着数十年的发展历程了,但总体来看,我国的保健食品市场还存在信任成本高,国内保健食品品牌竞争力低,部分细分市场开放程度还偏低,国家对健康产业的支持力度还需加强等问题。同时,由于我国居民的健康意识还相对淡薄,对保健食品的消费还存在误区,健康消费能力有待提高,导致我国保健食品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因此,加强对保健产品市场的监管力度是规范市场秩序的重要手段。

  记者:中国营养协会致力于公众营养产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将在市场管理方面有什么新举措?

  赵会长:保健食品产业作为中国营养协会的重要服务对象,为促进保健食品健康、快速发展,协会主要通过诚信体系建设及相应的市场培育等措施,为保健食品产业打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保健食品市场的规范离不开合理的引导。随着品牌的重要性凸显出来,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重视诚信及品牌建设。此前的“中华鳖精”、“三株口服液”、“核酸”事件对整个保健食品市场造成了严重的信任危机,导致全国范围内保健品生产厂家产量锐减,这种信任危机同样也迫使保健食品企业进行反思,并希望建立完善的市场秩序。作为行业性的社会组织,中国营养协会在引导建设保健食品市场秩序上具有独特的优势,也非常规范该领域规范性建设。

  目前,中国营养协会正在加快成员单位诚信体系建设的进程,通过诚信体系建设可以实现对协会成员单位的引导和约束,从而达到引导、规范市场秩序的目的。

  同时,中国营养协会还将加大营养健康知识的宣传力度,传播健康理念,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健康消费观念,并积极整合行业资源,为保健食品领域的企业和个人提供综合性服务,做好保健食品的市场培育工作。

  记者:市场的监管离不开法律的支持。请您就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安全)方面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完善提出宝贵意见。

  赵会长:近年来我国保健食品市场监管取得了不少进步,特别是关于保健食品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为我国保健食品市场的规范带来新的希望。最近一次《食品安全法》修订,对保健食品行业的监管也做出了明确规定。《食品安全法》首次明确了国家食药监部门主管保健食品监督管理工作,工商、质检和卫生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保健食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这对保健食品行业的规范和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我们建议加大对非法保健食品企业的打击力度,同时还应做好相关普法宣传工作。我们也会竭尽绵力,为百姓身体健康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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