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登陆 | 注册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食物过敏危及健康 专家提出“过敏源”信息须醒目标注

2015-05-18 15:30:06 来源: 新华网

评论0  我来说两句
  薯片,果冻,瓜子……这些看似不起眼儿的包装食品一旦食用后过敏,轻则引起皮肤、胃肠道过敏症状,重者可致过敏性休克,甚至丧命。食品专家及医疗人士提醒,时下许多包装食品的标签缺少“过敏源”信息,消费者忽略这一情况的后果可能危及健康,应当谨慎防范。

  最近一段时间,地处辽宁省沈阳市几家大中型医院接收的过敏反应患者增多,其中绝大多数是由于食用了包装食品,一个共同特征是所食用的包装食品均无“过敏源”信息。“刚接诊了一位因吃了校门口的包装食品,而出现荨麻疹症状的小学生,之所以出现过敏反应,是因为身体免疫反应的表现。”沈阳军区总医院医师逯佳说,消费者购买包装食品不看成分和部分食品包装标签信息不全,都是酿成过敏病患频发的重要因素。

  记者走访调查发现,如今一些地方超市内上架的各品牌食品,包括薯片、瓜子、QQ糖、果冻、饼干、话梅、无花果等,几乎都未标注“过敏源”信息。而不论是幼儿、少年、青年,还是中老年消费人群,对包装食品的“过敏源”信息大多不重视,有的甚至闻所未闻。

  专业人士透露,摄入某种食品后,机体产生异常免疫反应,就形成了食物过敏,轻者引起皮肤、胃肠道过敏症状,重者可致哮喘发作、过敏性休克,直至死亡。

  大连工业大学食品学院教授农绍庄认为,目前对食品中过敏源标识的管理还处于起步阶段,法规标准需要不断建立和完善,相关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虽规定了应标注食品致敏原种类,但尚为推荐性标识,且对标识方式并未给出具体的指导。因此,宜尽快出台相关标准以强制规范食品中致敏原及标注方式。另外,消费者在食用包装食品时也应小心辨别。

微信关注

相关热词搜索:食物 专家 信息

[责任编辑:]

参与评论

食安观察-《食品安全导刊》杂志官方网站 © 2012-2025 食安观察版权所有

京ICP备0907530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5079, 1101055372号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城通街26号院金融街长安中心5号楼4层403(邮编100043)

联系电话:010-88825653   18500121702

稿件查询:010-51919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