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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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量、功能等广告语将淡出奶粉包装

2015-07-01 16:34:53 来源: 海口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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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安全是大家关注的热点话题。自7月1日起,《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将正式实施。新规明确,新包装不得对0—6个月月龄婴儿配方食品中的必需成分进行含量声称和功能声称。记者走访海口各大商超了解到,目前商超暂未接到新规通知。

  即将实施的《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中明确规定,包装不得再对0至6个月婴儿配方食品中的必需成分进行含量声称和功能声称。这就意味着,风靡婴幼儿奶粉、食品界的“含有多倍DHA”、“DHA亲和配比”、“富含乳清蛋白”等广告语将不能再出现在包装上。

  在家乐福南亚店婴幼儿消费区域记者看到,各品牌婴幼儿奶粉正在打折促销。导购员张小姐说,现在很多婴幼儿产品在打折促销,对于特殊食品包装将实施新规一事暂不知情,不过货架上销售的商品均由正规厂家采购,市民可放心购买。

  大润发国兴店采购部工作人员说,现在销售的婴幼儿配方奶粉包装上的标语均是通过审核的,新规落地后需要商家改进的地方,公司将严格按照标准执行。

  海府一横路的母婴店内,多数婴幼儿商品均在打折促销,如惠氏S-26金装幼儿乐幼儿配方奶粉每罐降至178元,买6罐仅需888元,而美赞臣安儿宝A+幼儿配方奶粉每罐降至158元。“还没听说要对特殊食品包装实行新规,如果新规要落地的话就要刺激消费消化库存了。”该工作人员说道。

  采访中,各商家对即将出台的《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新规都缺乏了解,大部分表示尚不知晓,只有少数经营者表示将依据新规定,使用符合规定的食品标签。

  记者随机咨询了几位正在超市选购商品的市民,绝大部分的消费者表示不会关注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反而会更看重厂家的品牌、口碑、生产日期等;在少数留意标签的消费者中,大部分人也都仅限于看看,并不了解标签到底有什么作用。

  据悉,自7月1日起,该项规定将正式开始实施,届时0-6月龄婴儿配方食品中的必需成分进行含量声称和功能声称将不得在包装上出现,即“含有4倍的DHA”这样的字眼将不会再出现在奶粉的包装上。这也就意味着,企业前期采购的包装奶粉必须在7月前生产完毕并上市销售,尽快消化。

  链接:

  特殊膳食是食品生产厂家为了满足某些特殊人群的生理需求或疾病患者的营养需求,按照特殊配方而专门加工的食品。这类食品的适合人群、所富含的营养素或对某些成分的含量有特殊要求。过去,不少商家会利用这一点做出指向性宣传,进而对消费者产生误导。而即将实施的这项法规,则对标签市场进行了进一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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