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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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安全的标准制定及监管

2015-07-08 13:40:57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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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海鹏 本刊记者

  2015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于6月15日启动。在国家卫生计生委主题日活动上,该部门介绍了其在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和风险管理中所做的工作。

  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

  一是加快推进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整合。按照为期两年的整合工作安排,2014年完成了208项标准的整合任务。今年2月,李斌主任主持召开第十一次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主任会议,新审查通过304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并对2015年标准工作做出了部署安排。

  二是加快重点和缺失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制定、修订,完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2014年完成了96项重点、亟需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2015年上半年新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等13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冻食品生产卫生规范》等29项食品安全标准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截至目前,国家卫生计生委已累积公布492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三是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宣贯和跟踪评价。标准的生命在于执行。国家卫生计生委同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宣传和实施工作的通知》,各地各部门进一步加大了食品安全标准宣传贯彻力度,有效推动标准贯彻实施,及时公布新发布标准的问答。在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网站设置了食品安全标准工作专栏,向社会全面介绍工作进展。会同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开展重点标准的培训,并结合重要宣传活动,大力开展标准解读,加强了与公众的沟通交流。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食源性疾病的管理

  一是全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覆盖面进一步扩展。截至目前,共设置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点2489个,覆盖了全国86%的县级行政区域。2014年以来,会同有关部门共监测食品样品49万份,食品相关产品1.3万份,进出口食品1.9万份,涵盖种养殖、粮食收贮、生产和加工、销售和餐饮服务、进出口等各环节。

  二是加强医疗机构食源性疾病报告管理,开展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全国共设置主动监测哨点医院3482家,已覆盖全部县级行政区域。加强了对学校集体食堂、餐饮业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监测、食源性致病菌耐药监测、和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配合有关部门及时处置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

  三是建立部门会商机制,及时通报风险隐患。国家卫生计生委组织召开11次部门会商会议,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监测中发现的生物毒素、霉菌毒素和重金属污染以及食源性疾病等重点问题,共同研究提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工作措施,相关监管部门及时排查处置食品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

  四是加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组织部分省份开展中国居民食品消费量调查和总膳食研究,努力构建我国食物消费量数据库。根据监管工作需要和风险监测发现的问题,组织开展优先风险评估,会同有关部门及时修订食品中非法添加物“黑名单”及其配套检验方法,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有力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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