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登陆 | 注册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新《食品安全法》纳入全民普法规划

2015-07-23 16:26:10 来源: 中国食品安全报 中国食品安全网 

评论0  我来说两句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 为进一步做好新《食品安全法》的宣传普及工作,2015年7月16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司法部、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食品安全法宣传普及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新《食品安全法》的公布,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食品安全难题的积极探索,是在食品安全工作中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实际行动,对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知》提出,宣传普及新《食品安全法》,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重点宣传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实施科学严格监管、强化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强化严惩重处违法犯罪行为等内容。
  
  《通知》要求,各地食品安全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司法行政部门、普法依法治理职能部门要结合新《食品安全法》宣传普及活动,创新食品安全宣教工作机制,把学习宣传新《食品安全法》列入全民普法的重要内容,在全体公民中开展新《食品安全法》宣传普及工作,普及食品安全法律知识与科学常识,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通知》强调,各地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宣传普及新《食品安全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食品安全工作和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要将宣传普及落实情况作为对部门和地方食品安全工作和普法工作督查和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定期督查实施情况。
 
微信关注

相关热词搜索:安全法 全民 食品

[责任编辑:]

参与评论

食安观察-《食品安全导刊》杂志官方网站 © 2012-2025 食安观察版权所有

京ICP备0907530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5079, 1101055372号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城通街26号院金融街长安中心5号楼4层403(邮编100043)

联系电话:010-88825653   18500121702

稿件查询:010-51919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