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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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2015-09-25 14:48:55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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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许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让百姓吃得放心

张 刚   陈贯宇   本刊记者   柴占阳

  许昌市位于河南省中部,是中原经济区核心城市之一。全市国土面积4996平方公里,辖9个县(市、区)、98个乡(镇、办)、2344个行政村,总人口480万。

  许昌历史文化悠久。许昌的历史文化有四个重要时期:一是旧石器时期,2007年12月在许昌县灵井镇发现了距今8万到10万年的人类头盖骨化石,被命名为“许昌人”。“许昌人”的发现,成为10万左右的古人类在本土活动的证据,使“本土进化说”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二是远古时期,这里是许由部落繁衍生息的地方,称为许地。许昌也成为许姓发源地,许由墓也成为全国、全世界许姓宗亲追根认祖的地方。三是夏朝时期。禹州传说就是因为大禹治水有功,被分封到这个地方而得名的。大禹死后,把他的位置传给他的儿子启。启就是夏朝的开国皇帝,夏启在禹州这个地方建都。四是三国时期。公元196年,曹操父子迎汉献帝刘协自洛阳迁都许昌,在此雄居25年,使许昌成为当时中国北方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公元221年,曹丕废汉立魏,因“魏基昌于许”,改许县为许昌,沿用至今,已有1800多年的历史。《三国演义》120回,其中52回故事发生在许昌或与许昌有关,目前全国留有的三国文化遗迹中,有五分之二在许昌,因此郭沫若先生留下了“闻听三国事,每欲到许昌”的诗句。

  许昌市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十项民生工程”重要内容,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同时也把人民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方面的难点、热点以及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摆在河南许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一届领导班子面前。

  政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多次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作出重要指示。5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6月11日,李克强总理指出,要加快建立健全最严格的覆盖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的监管制度,以“零容忍”的举措惩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

  全力保障食品药品安全,让老百姓吃上放心饭、用上安心药,更好地服务许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是许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直以来努力的方向。该局从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食品药品安全热点、难点问题入手,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以实际行动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重组职责体制 建立高效监管队伍

  “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关系到许昌480万群众的切身利益,责任之重大、任务之艰巨可想而知。我也深深感受到市委、市政府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重视。”许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张和惠告诉记者,5月8日,市委书记王树山到该局调研时强调,要切实加大食品药品监管力度,积极推进监管体制改革,在服务全市发展中再立新功。6月11日,市长武国定强调,要严格落实责任,严守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事故底线。

  2015年注定是许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展史上关键的一年。该局的管理体制发生了较大变化,由垂直管理改为属地管理,并与许昌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整体融合。5月上旬,新的许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班子正式组建,标志着许昌市在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上迈出了重要一步。

  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重点在县(市)、在乡镇、在社区,难点在基层,风险点也在基层。许昌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目标就是建立市、县、乡、村四级食品药品监管网络,实现全市食品药品网格化执法监管全覆盖。

  为了做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该局加快新的市、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建设,将市、县(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商部门、质监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和药品管理职责进行整合,加快食品药品派出机构建设,在乡镇(街道办)设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在农村行政村和城镇社区设立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建立农业、畜牧、卫生、质监、城管、公安等部门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协作联动机制。

  该局深入推进五大责任体系建设,将食品安全分为各级政府的责任、企业的主体责任、监管部门的责任、消费者的责任、社会的责任5个方面,推动形成社会各方主动参与、良性互动、共治共管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

  重新组建后的许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仅实现了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的全覆盖,而且还建立了上下联动、运行高效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为全市食品药品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强化质量监管 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食品、药品,样样连着民生;食品安全、药品安全,件件关乎民情。许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切实加大监管力度,强化质量监管,全力保障食品药品质量安全。“践行‘三严三实’,打造坚强有力的食品药品监管队伍。我们必须以对党和人民负责的态度,以‘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为标准,强化‘七种意识’,即服务意识、危机意识、痕迹意识、自律意识、创新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全面加强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打造一支政治素质高、专业能力强、作风纪律硬的食品药品监管队伍,担当起保障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的重任。市委书记王树山到我局调研时指出,要牢固树立‘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提升监管能力,创新监管手段,突出监管重点,形成监管合力,确保全市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张和惠说。

  以加强监管能力建设为中心,许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强化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多方筹措资金2100多万元,升级改造食品药品检测机构,进一步提升装备水平和检测能力,真正做到有效监管。该局还不断创新监管手段,加快信息化监管体系建设,利用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系统、河南省药品医疗器械稽查抽验监管等信息平台,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和网络技术,实现对食品药品质量的高效监管。

  针对群众关心关注、反映强烈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该局加大重点行业、重点环节、重点区域安全监管,强化食品药品源头质量管理,重拳出击,坚决“管住”、“卡死”,确保不出任何疏漏,让人民群众满意。上半年,全市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13570家次,餐饮单位6085户次,学校食堂1741家次。责令整改220家,责任约谈29家,立案查处282起,罚款42.64万元。下发监督意见书545份。组织专项抽检8次,抽检各类食品216批次,其中婴幼儿配方乳粉150批次,抽验检测火锅底料(汤)、胡辣汤等样品88批次。快检火锅底料吗啡250批次,火锅蘸料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90批次。

  开展“明厨亮灶”工程。许昌市是河南省确定的“明厨亮灶”试点城市之一,全市已有533家餐饮企业开展了“明厨亮灶”工程,接受消费者监督,让食品安全更加有保障。

  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动。4月10日起,该局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目前共检查了410所学校,检查学校及周边超市、小食品店380户,检查校园周边餐饮单位127家,清理学校周边流动小食品商贩130户次。

  开展夏季食品安全整治行动。5月,该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夏季食品安全整治行动,集中加强品种监管、畜禽屠宰环节监管、食品生产和流通环节监管、餐饮消费环节监管,确保夏季饮食安全。在打击走私“五大战役”行动,共检查冷冻肉品经营单位230家,下发整改意见书38份,查扣不合格肉制品3000多公斤,罚款4700多元。

  开展农产品、畜产品质量检测工作。该局对全市无公害农产品获证单位、农贸市场、超市开展专项检查,并开展农药、兽药残留抽检工作,上半年,全市共抽检蔬菜样品1538个,不合格样品19个,合格率为98.76%;抽取肉禽样品25个,经过检测,对2个不合格肉品案件进行溯源追踪,立案查处。

  指导行业新型协会建设。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以企业为主体、行业为主导,先后指导组建完善了许昌市豆制品协会、许昌市餐饮行业协会等8个新型食品行业协会。新型行业协会的成立,将在服务、自律、维权、创新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推进农村小餐饮、农村集体聚餐监管。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向县、乡、村发放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工作指导手册、示范片、宣传挂图等,认真开展基层调研,鄢陵县、长葛市已经完成了厨师摸底,厨师、协管员的培训、宣传动员。

  推进餐饮类摊贩备案管理。按照疏导与整治结合的原则,以禹州市为试点,促进全市餐饮类摊贩备案管理。

  推进社会共治 鼓励群众参与监督

  不妨来看这样一组数据:截至7月底,许昌市有食品生产企业669家,食品流通经营商户29867家,保健食品经营单位1000余家,餐饮服务单位4620家,学校食堂809所,食品小摊贩2300户。从这一系列数字中,不难看出许昌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繁重程度。

  “如何保证数量众多、种类繁多、批次不一的食品和药品符合标准、健康无害?如何确保庞大的食品药品从业队伍规范操作、诚信经营?”张和惠若有所思地说,“在加大监管力度的同时,还要积极鼓励群众参与监督,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共治的良好格局。”

  要让群众参与,先要让群众了解。许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密切与媒体合作,广泛开展宣传,通过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发布消费警示,让群众了解更多的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上半年,全系统在媒体刊登食品安全有关文章186篇,组织记者现场采访56次。媒体报道38次,制作专题节目8期。各地编印发放《食品安全知识手册》、宣传彩页5万册,宣传覆盖达百万人次。

  为激发群众参与食品药品监管社会共治的热情,鼓励群众参与监督,该局公开“12331”食品药品质量维权电话,接受群众举报监督,调动群众参与到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来。该局还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公众开放日活动,切实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建立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经常性沟通联系制度,接受其监督、咨询和指导。

  7月10日,市政府食安办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许昌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食品安全员(师)制度实施方案》,要求各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流通企业和餐饮服务企业(单位)等应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设立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师),并将其作为食品安全第一关的责任人,更广泛地进行食品安全监督和管理。

  为进一步优化市场环境,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该局以企业为主体、行业为主导,先后指导组建完善了许昌市豆制品协会、许昌市餐饮行业协会、许昌市质量协会、许昌市快速消费品行业商会、许昌市农学会、许昌市畜牧行业协会、禹州市三粉生产加工行业协会、长葛市蜂业协会等8个新型食品行业协会,在服务、自律、维权、创新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该局的努力推动下,政府主导、监管部门履职尽责、企业承担主体首责、消费者参与监督管理的食品药品监管社会共治格局已逐渐形成。正是有了广大群众的参与和支持,许昌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才有了“千里眼”和“顺风耳”,有效保障了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维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

  完善责任体系 实现安全监管新突破

  如何保障食品药品安全?说一千,道一万,关键还在于抓落实。为此,许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完善责任体系,大胆主动作为,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打造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新格局,实现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新突破。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明确指出,食品安全各级政府负总责,部门负监管责任,企业是第一责任人。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职责、担当责任,把食品安全工作研究透、安排细、落实好;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明确体制改革后的工作职责,主动沟通对接,加强协作配合,积极尽职履责;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引导从业人员学法守法,增强依法经营的自觉意识,把食品安全与企业的“身家性命”牢牢捆绑在一起。

  结合许昌市实际,该局逐步建立健全了目标考核、有奖举报、应急预案、定点督导、风险监测和社会评估、应急联动、食品安全黑名单、重大舆情监控、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制度等十项制度。

  该局坚持集中整顿和规范治理相结合,在开展集中整治的基础上,有效整合监管资源,扩大监督检查面;坚持综合监管和日常监管相结合,在处理食品药品监管时,理顺打假治劣联动协作机制,初步形成“各司其职、配合联动”的工作格局;坚持部门监管和企业自律相结合,在加强药品精细化管理的同时,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加大食品药品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力度;坚持依法行政和提高执法水平相结合,努力打造“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的新格局。

  “在体制改革方面,我们要理清与市场和社会的关系,不断转变职能。在质量监管方面,我们要加大监管力度,筑牢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在服务群众方面,我们要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让群众满意。”对于今后的工作,张和惠有着清晰的思路,“食品药品安全重于泰山。我们一定要认真落实习总书记重要指示,严把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的每一道防线,确保全市人民“舌尖上的安全”。

  最后,张和惠提醒消费者,如遇到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可拨打12331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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