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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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开通微信举报渠道

2016-01-21 16:41:58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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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8号,黑龙江省公安厅经济保卫总队正式挂牌成立。自此,该省有了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假化肥、假种子等食品、药品和环境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专职公安队伍。

  据省厅经济保卫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社会各界群众可通过三种方式举报食品、药品等违法犯罪线索。第一种途径:通过龙警网上的“黑龙江省公安厅食品、药品与环境、资源犯罪举报平台”,利用网络举报;第二种途径:通过“微信公众举报平台”,利用微信举报。举报人可通过微信,选择“添加朋友”→选择公众号→输入“经保热线”,点击关注,进入举报平台→点击“举报”进入举报页面,其它程序与网上举报相同;第三种途径:是电话举报。举报人可以直接拨打省公安厅经济保卫总队举报电话,号码为0451-82696825。对于举报线索的有功人员,将给予相应的奖励。(黑龙江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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