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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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总局对飞鹤艾倍特乳业食品安全审计多项问题通告

2016-02-29 14:55:2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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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9日消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审计工作组对吉林飞鹤艾倍特乳业有限公司进行的食品安全审计结果显示,飞鹤艾倍特乳业在保持生产许可条件、原辅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物料储存防护、检验管理等方面仍存在不少问题

2015年11月30日—12月2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食品安全审计工作组,对飞鹤艾倍特乳业的的生产许可条件保持情况、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以及国家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的追溯、召回、处置情况进行了食品安全审计。

审计发现,飞鹤艾倍特乳业存在部分生产场所、设备设施未持续保持生产许可条件,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检验能力不足,不合格产品排查不彻底等问题。其中,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未定期对牧场进行审核,不符合《细则》中主要生产原料管理制度关于原料供应商定期进行审核的要求。

(二)库房照明强度不足,不利于识别原辅料标签,不符合《细则》中物料储存和分发制度关于仓储区照明设施的要求。

(三)抽查2014年6月生产记录发现,乳清粉D90、棕榈油、乳糖、乳清浓缩蛋白WPC70、糊精5种原辅料出库量与投料量不相符,物料不平衡,不符合《细则》中物料储存和分发制度关于可追溯性和物料平衡的要求。

(四)抽查发现,批号为20140307“启程2段较大婴儿配方奶粉”的出厂检验报告中缺少氯的检测结果;批号为20140301“启仕金装3段听”、批号为20140303“启程1段听”、批号为20140306“启越金装3段听”氯检测过程的称样量、滴定体积、检测结果均未标示计量单位,不符合《细则》中检验管理制度关于全项目检验及做好检验记录的要求。

据亲贝网了解,飞鹤艾倍特乳业并非首次上黑榜,去年5月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2015年第三阶段国家婴幼儿配方乳粉专项监督抽检情况中,吉林飞鹤艾倍特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三款分别为生产日期为2014/03/25,规格为400克/盒的惠臣金装婴儿配方奶粉(1段)抽检不合格,生产日期为2014/06/27,规格为900克/罐的启越金装较大婴儿配方奶粉,生产日期为2014/03/19,规格为400克/盒的启越金装幼儿配方奶粉,生产日期为2014/03/06,规格为900克/罐的启越金装幼儿配方奶粉均因氯与标签明示的含量不符,被责令停止生产和销售,召回不合格产品,彻查问题原因,全面整改。

针对本次审计结果,审计工作组已在审计过程中将本次食品安全审计发现的问题反馈至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令吉林飞鹤艾倍特乳业有限公司停产整改。吉林飞鹤艾倍特乳业有限公司要认真落实整改要求,全面排查不合格原因,严格执行食品召回管理规定,持续、系统排查治理风险隐患,确保食品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吉林飞鹤艾倍特乳业有限公司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并于2016年3月15日前将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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