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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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重点食品纳入追溯系统管理 酒肉油均可追溯

2016-03-15 09:55:03 来源: 东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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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安全、药品安全关系每个人的人身安全,食品药品监管至关重要。日前,东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2016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要点,指出,我市将选择部分重点食品纳入追溯系统管理,白酒、肉制品、食用油等食品出问题将可追溯。此外,我市将建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健全信用等级评定标准,并试点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等,多项举措为市民“舌尖上的安全”护航。

  酒、肉、油等食品可追溯

  今年,我市将推进追溯体系建设,选择白酒、肉制品、食用油等重点食品纳入追溯系统管理,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全过程记录,自主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采用信息化手段建立追溯体系。监督食品销售者落实以“一票通”为载体的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鼓励大型商超和供货商建立电子追溯体系。探索建立食用农产品追溯对接机制。

  继续推进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追溯体系建设,确保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探索建立医疗机构药品追溯体系。

  食品小作坊监管将出新招

  针对小作坊食品安全难监管的问题,我市将探索建立食品加工小作坊监管新模式。对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质量安全监管,按计划推进实施。实施学生小饭桌动态登记公示制度。对学校食堂、集体食堂餐饮安全加强监管,与相关部门联合,组织开展企事业单位食堂、工地食堂、养老机构食堂督导检查。

  食品生产企业实现分类分级监管,对全市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插现场”式飞行检查,今年检查不少于24家。

  监督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良好行为规范。加强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管,监督保化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深入推进“寻找笑脸就餐”、清洁厨房、明厨亮灶行动。

  对高风险产品和高风险项目,将加大监督抽检力度。 “食品快检进市场”、“你点我检”活动继续开展。对不合格产品和问题产品的核查处置和后处理将更加严格。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分级分类监管

  在药械安全监管方面,今年我市将检查药械企业数量不低于100家。开展中药、药包材生产专项检查,加强对基本药物、中药制剂及提取物、药用辅料、医疗机构制剂、药包材等品种的监管。加大特殊药品定点生产经营企业的检查频次。

  对药品批发及零售连锁企业仓库温湿度,实现24小时全程监控。全面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开展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开展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查。

  严打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结合日常监管、专项整治、抽检监测、投诉举报等信息,深挖案件线索,拓宽办案渠道,加大办案力度,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建立与公安部门之间的案情研判、联合执法、信息通报等机制,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针对隐患多、安全风险高的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区域,持续开展专项整治,重点开展农兽药残留、“两超一非”、中药材、互联网领域、假冒伪劣等突出问题的整治行动。对行业“潜规则”性质违法行为,加强打击力度,着力开展畜禽产品、水产品、食品供货商、保健食品“四非”等“潜规则”专项治理。推进传统节日、夏秋季、中高考等重点时段和学校周边、旅游景区等重点领域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开展医疗器械专项整治行动。

  建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

  建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将信用等级评定标准健全、规范起来。

  按照“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红黑名单”制度。进一步强化诚信宣传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

  支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建设

  我市将加快推进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实验室配套项目建设,提升实验室硬件设施和仪器装备水平。争取国家配套资金,加大对县级检验检测机构建设的支持力度。推广应用快检技术,县区配备食品快检车,逐步建立市级检验机构为龙头,县级检验检测机构为基础,各级监管机构为补充的检验检测体系。

  提高食品药品应急处置能力

  编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操作手册,完善市县应急组织体系和队伍体系,加大应急知识培训,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全市食品药品应急处置能力。

  及时发现和科学处置食品药品舆情事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对药械和化妆品不良反应加大监测力度,定期发布预警信息,提高风险预警能力。

  监管执法全程有记录、可查证

  在日常监管中,我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全面推行网格化、痕迹化、标准化、程序化监管模式,统一监管尺度、执法标准和工作流程,做到监管执法全程有记录、可查证。

  建立实施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坚持明查暗访相结合,飞行检查、暗访抽查的频次和力度将加大。

  规范执法行为 依法行政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研究制定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行政执法监督意见,开展执法大检查和案卷评查活动,指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修订完善《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进一步完善法制审核程序,规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推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开。

  依法做好行政复议答复与行政应诉工作,防范化解行政风险。

  修订全市药品零售企业开办标准及开办程序。规范审批工作建设,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工作效能。

  支持绿色产品和新医药发展

  指导帮扶重点食品药品项目落地,协助企业解决发展难题,支持发展绿色产品和新医药,引导药品零售企业发展连锁经营,推动食品药品产业加快发展和转型升级,鼓励企业向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我市将继续开展“食安山东”品牌引领行动,培育放心品牌,引领消费需求。对示范企业典型经验和做法进行推广,发挥品牌示范引领作用,提升食品企业管理水平和品牌公众认知度。指导河口区开展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组织开展药品安全示范街、文明诚信药店创建活动。

  试点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在食用油、速冻食品、饮料、糕点、酒类生产企业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

  深入推行质量安全管理员(师)、质量授权人、行政约谈、分级分类管理等制度,督促企业主动落实自查制度。

  建立健全行政处罚案件、监督抽检信息和监管动态常态化公开机制,倒逼企业严格自律,积极履行主体责任。

  调动社会力量监督“舌尖上的安全”

  探索调动社会力量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的有效方式,制定食品药品举报奖励管理办法,加强“12331”投诉举报中心规范化建设,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实现应奖尽奖。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推动行业自律。聘请法律顾问,发挥专家在政策制定、舆情应对、事故处置等方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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