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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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农牧业局党组书记、局长池涛

2016-04-19 16:11:08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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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访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农牧业局党组书记、局长池涛
本刊记者 张曙栋

  近年来,乌兰察布市一直把绿色发展作为农牧业强市的主攻方向,“十三五“期间,确立了“推进‘五个农业’发展,建立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的发展战略定位。那么如何根据这一发展定位,筑牢绿色发展根基,加快推进绿色农牧业发展步伐,近日,本刊记者采访了乌兰察布市农牧业局党组书记、局长池涛。

  “近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以打造全区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核心区建设为目标,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为主线,围绕马铃薯、肉羊等主导产业,做到‘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抓、两手硬,着力构建‘工作体系健全、监管责任落实、条件保障到位、机制制度完善’的工作模式,突出监管体系建设和专项整治两个重点,全面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截止2015年底,全市共完成‘三品’认证企业84家,产品228个;认证总面积445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44.5%;总产量410万吨,占农畜产品总产量的38%。地理标志农畜产品6个。成功注册了‘田也’杂粮等16件著名品牌。‘风沙原’甜瓜、‘后旗红’马铃薯获得全国绿色食品博览会金奖。集宁区筹建的马铃薯种薯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已获得国家质检总局批准,计划3年内建成全国知名的优质脱毒种薯供应基地。‘乌兰察布市马铃薯’地理标志产品入选2015年中国品牌价值评价信息榜,成为唯一入选的内蒙古品牌。”说起乌兰察布市的农牧业成果,池涛如数家珍。

  “乌兰察布市在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资金投入、监管队伍建设和专业技术人员素质提高、农牧业标准化、品牌化建设方面还存在不足,需要在今后工作中不断加强。”谈起农牧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池涛直言不讳。

  记者:池局长您好,要实现建立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的发展战略,农牧业部门将采取哪些具体的做法?

  池涛: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各级政府对本地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把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列入县乡两级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机制,强化责任目标和任务落实。市政府先后下发了《进一步加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建设的通知》等文件,对做好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和具体措施,要求每个旗县质检站保证检验检测经费50万元,每个乡镇站监管、检测经费3万元。

  同时,按照市委、政府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的要求,乌兰察布市农牧业局及时成立了创城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和《任务分解表》,明确了创建目标、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市局每季度召开一次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调度会,同时,制定《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合作机制》,建立健全了食用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合作会商、信息通报和联合执法等机制,进一步夯实了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基础。

  二是加强监管检测体系建设,不断提升监管和检测能力。全市农畜产品安全质检站已实现全覆盖。大部分旗县市区质检人员达到8-10人。各质检站对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提高检验技术水平和实验室管理水平。2015年,商都县、丰镇市、集宁区质检站通过了自治区质检局计量认证和自治区农牧业厅实验室机构考核(即:双认证)。市政府对完成“双认证”工作的质检站,以“以奖代补”的形式每个站奖励20万元。

  重点是抓好基层监管体系建设。全市11个旗县市区全部成立了监管站(股),配备了3—5名专职人员。积极推进乡镇监管队伍专职化。全市92个苏木乡镇全部成立了监管站,统筹使用基层农技推广机构人员编制,与苏木乡镇农技推广站合二为一,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每个乡镇配备2名以上监管专职人员,明确职责任务,落实专人负责。全市每个嘎查村均配备了一名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并开展日常监管、巡查和信息上报,每月至少巡查两次,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和处理。不断改善基层监管手段。全市配备监管专用工作车62辆,60%的乡镇配备了速测仪。采取“分级培训、分级管理”的办法,组织开展对旗县乡镇两级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培训,全市每年培训基层监管人员300人(次)以上,着力提高监管人员的法律水平和业务能力。在全市范围内推行生产档案记录管理制度,制定了农兽药经营档案、农畜产品标准化种植园生产记录、乡镇(苏木)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日志和农牧业投入品使用等一系列档案记录管理等制度。做到了“三个明确”:一是苏木乡镇监管站建立辖区内生产基地、种养大户、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和农资销售网点监管区域分布图和台帐,做到了监管对象明确;二是苏木乡镇监管站每年与村级监管员签订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书,做到了监管任务明确;三是与种养企业或大户、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做到了主体责任明确。

  记者:现在大家都高度关注‘舌尖上的安全,乌兰察布在确保绿色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会采取什么措施?

  池涛:一方面,加强源头治理,开展专项整治。针对安全隐患,突出关键环节,组织全市农牧业系统持续开展了7个专项整治行动,不断强化执法监管,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坚持以执法办案为抓手,建立健全“检打联动”机制和质量安全责任倒查机制,着力推进农畜产品经营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全面推进农畜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制度,积极构建社会诚信体系。一是健全农资监管制度。开展了创建“农资经营诚信守法示范店”活动,规范农资经营行为、维护农资市场秩序,通过树立典型,加强行业自律,引导经营行为和经营秩序有序发展。二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2015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5800人(次),检查生产企业2800家(次),查处问题29起,查处案件7起,案件查处率达到100%,有效震慑了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三是加强种养殖基地监管。全市各级农牧业部门对确定的标准化种养基地派驻监管人员,推行实名挂牌管理,督促生产经营者建立健全生产经营档案。在重点蔬菜产区抓好农药残留速测,对产区巡查力度持续加大,抽检频次不断提高。四是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在重大节假日和农畜产品集中上市时段,重点开展对全市蔬菜基地、养殖园区和认证企业进行拉网式的风险隐患排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注重总结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在产地准出、质量追溯、诚信管理等方面,不断探索行之有效的监管措施,进一步完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2015年,蔬菜、畜禽、水产品的监测合格率分别为96%、100%和98%,未发生重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另一方面,以“三品一标”认证为抓手,推进品牌化建设。市局制定出台了《“三品一标”品牌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了“三品一标”证后监管,农牧业品牌效益不断提高。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市政府出台了《农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奖励补贴办法》,由市县两级财政按3:7的比例分级负担,并纳入同级财政预算,2015年,市县两级财政共补贴67万元,对27家认证企业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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