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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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临猗:联合开展校园 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2016-04-19 16:20:27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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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振川 闫军

  为确保全县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3月1日至3月10日,临猗县食药监局联合县教科局开展了春季学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此次全县共检查学校食堂169家,针对检查中发现不符合要求的19家学校食堂,将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将进行复查,确保整改到位。检查范围包括了全县所有的学校食堂及校内小卖部,内容分为八个方面:①是否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在许可的范围内开展活动;②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③是否落实食品采购索票索证、进货查验制度;④是否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餐厨用具是否按时清洁、消毒,保洁设施是否运转正常,锅炉燃气等设备是否定期检修,及时排除存在的安全隐患;⑤食品和非食品库房是否分开设置,存放物品是否按要求离墙离地存放,库房“五防”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定期对食品原料仓库进行清查,是否存在过期食品;⑥留样食品是否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密闭容器内,并放置于专用冷藏设施中,按规定保存并记录;⑦散装食品是否标识出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直接入口的食品是否有效防尘材料遮盖,是否使用使用专用工具取货,提供包装是否符合要求;⑧是否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做到日产日清,专人负责处理并记录。检查结束后,在临晋高中电教大厅对学校食品安全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要求全县各学校校(园)长要切实履行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大对学生餐厅、食堂操作间和食堂从业人员的管理。认真对照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全面开展自查整顿工作,整改情况上报各辖区食药站,对整改不力的,食药局和教科局将联合对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将学校餐饮食品安全落实到每一天、每一餐、每一个环节上,确保全县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同时,食药监局提示,将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发现学校食堂方面存在的问题,请及时拨打电话12331进行投诉举报,形成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关心与支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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