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集中开展“中秋国庆食品安全专项行动”

2016-09-18 10:32:16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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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米霞 本刊记者 吴岳福 赵裕广

  9月12日,黑龙江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决定自2016年9月12日~10月12日利用1个月时间集中开展“中秋国庆食品安全专项行动”。旨在落实国家食药总局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部署,有效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中秋佳节和国庆节期间食品安全。

  针对中秋国庆期间百姓采购食品旺盛,食品市场活跃,各类聚餐增多等特点,“中秋国庆食品安全专项行动”紧紧围绕百姓节日需求,以商业区、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月饼、酒类、水果、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油、饮料、水产品、畜禽产品、保健食品为重点品种,以月饼等节令食品生产单位、大型商场市场、聚餐单位等为重点场所,突出解决食品生产经营中制假售假、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范围和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及使用过期、回收食品或原料加工制作食品,销售超过保质期、标签标识不规范、无证生产经营食品、网络销售和订餐的无证经营,以及原料食品来源不明、掺杂掺假等社会关注焦点、投诉举报热点、监管工作难点问题,进一步净化节日食品市场,切实保障群众食品安全。

  “中秋国庆食品安全专项行动”期间重点抓好六个方面工作:一是抓生产环节监管。严查重点生产企业和食品小作坊的无证生产经营、不按标准生产加工、产品不合格等行为。二是抓食品经营环节监管。严查经营销售来源不明食品、“三无”食品、腐败变质食品、过期食品以及不按规定贮存销售行为;三是抓餐饮环节监管,严查无证开展网络经营行为。严查超能力接待集体聚餐、违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开展餐饮服务、农村聚餐不按规定备案等行为。四是抓乳制品安全监管。严查生产不规范、标签生产日期晚于实际生产日期奶(早产奶)、票证不全、仓储运输条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五是抓保健食品监管,严查不按注册工艺、配方生产和生产中违法违规添加药物行为。严查会销等方式进行非法宣传、夸大宣传等违法销售保健食品的行为。六是抓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公布合格产品引导消费,公布不合格产品予以风险提示。七是抓违法违规案件查办。严厉查处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司法部门。

  “中秋国庆食品安全专项行动”努力实现“七个一批”的工作目标。即:检查一批重点生产经营单位;规范一批食品生产经营者;查处一批违法违规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抽检一批重点食品品种;公布一批不合格节日热销食品;取缔一批黑加工点;宣传一批合格诚实守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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