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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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三县农村娃明年开始享受营养膳食补助

2016-10-11 10:34:42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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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春亮 蔡海峰

  近日,记者获悉,从2017年1月1日起,沧州市的海兴、盐山、南皮三个县的农村娃娃将享受每年600元的营养膳食补助。

  据悉,教育部、发改委、财政部日前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扩大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范围实现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全覆盖的意见》指出,实现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营养改善计划全覆盖,是落实聚焦精准扶贫,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举措。该意见强调,地方试点所需资金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保证,中央财政将根据上一年度地方财政投入、组织管理、实施效果等因素给予奖励性补助。要统筹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薄弱学校改造、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等项目和资金,新建改扩建一批学校食堂,满足学生就餐需求。在食品安全方面,该意见提出,要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大对学生营养餐生产、加工、配送等全过程的监管,确保不出食品安全事故。

  自2011年秋季学期起,国家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启动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中央财政为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所需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

  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官网消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名单》名单包含全国592个贫困县,其中河北39县,沧州的海兴县、盐山县、南皮县名列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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