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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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开展畜禽水产品 专项整治行动

2016-10-24 14:19:23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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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记者 韦昌惠 林夏伊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海南省食安办、省农业厅、省海洋渔业厅、省通信管理局、省卫生计生委、省食药监管局六部门在海南集中开展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行动,一是严厉打击畜禽水产品中违规使用抗生素以及非法使用“瘦肉精”、硝基呋喃、孔雀石绿等禁用化合物的行为;二是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单位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兽药等不规范用药行为;三是清理违法违规销售兽药和禁用化合物的网站;四是查办一批违法生产经营者,并曝光典型案例;五是解决和消除畜禽水产品领域违规使用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规范兽药使用行为,全面提高

  整治行动从2016年9月20日开始至2017年12月31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2016年9月~10月为动员部署宣传阶段,要通过各类媒体发布启动联合整治行动的信息,广泛宣传整治行动内容,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2016年11月~2017年3月为自查自纠阶段,市县各监管部门要全面履行告知义务,将有关要求及时传达至本行政区域的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畜禽水产品生产者及集中交易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等销售单位、餐饮服务单位,督促各生产经营主体落实法律责任,履行法律义务,规范生产经营行为;2017年4月~10月为集中整顿阶段,市县各监管部门要采取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监督抽检等形式组织力量对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大中型养殖场(小区)、散养集中区域等进行集中监督检查,要做到检查对象全覆盖,问题整改全覆盖,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全覆盖; 查处通过网络违法违规销售兽用药和禁用化合物等各类违法违规案件, 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2017年11月~12月为检查总结阶段,各市县食安办及各监管部门要认真总结此次整治行动,海南省食安办将组织相关单位对重点市县、重点场所开展监督抽查,对整治行动工作进行总结,并适时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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