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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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口市 食安警示教育开到法庭上

2017-06-23 14:00:50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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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记者 韦昌惠 吴育春
 
  记者从海口市食药监局获悉,2017年6月8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吴勇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案。为了加强食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对食品生产经营者敲响警钟,不踩法律底线,确保群众餐桌上的安全。海口市食药监局组织食品监管板块执法人员、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负责人和新闻媒体记者约60人旁听该案庭审过程,“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据了解,海口市食药监局多次组织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行动,主动出击,迅速排查。对于违法违规行为按照从重从严从快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追究其刑事责任。2016年以来海口市有4人因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被判刑。通过时刻保持高压态势,巩固各项整治取得的成果,绝不允许违法行为抬头。
 
  吴勇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案,是根据2015年省食药监局工作部署,海口市秀英区食药监局在打击“黑窝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同年5月26日、9月10日和11月19日,该局执法人员对吴勇凉皮生产作坊和销售摊点分别进行抽样送检和复检,经省食检中心检测,确认其生产销售的凉粉、凉皮和海蜇丝中铝项目含量严重超标。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无证生产和销售位点予以取缔,并依法扣押其无证生产的凉皮等。因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刑法》143条规定的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依据行刑衔接规定,2015年11月26日,该局将案件移送市公安局处理,现已进入庭审审理阶段。
 
  海口市食药监相关负责人介绍,食品安全关乎每个人的生命健康,组织食品药品相关人员旁听案件庭审,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起到“审判一个案、教育一批人、震慑一个行业”的警示作用,并借助旁听人员和媒体的宣传力量,加大食品安全法律宣传力度,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时刻警钟长鸣,遵纪守法,合法生产经营,同时执法人员通过对该案立案调查、行刑衔接和案件庭审程序的学习,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能力,不断完善依法办案程序,切实为海口市食品安全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某米粉生产小作坊负责人在庭审结束后接受媒体的采访表示,该案对其触动很大,不能因为利益驱使而心存侥幸,一旦违法犯罪,不但对社会、别人健康造成危害,对于个人和家庭也将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绝不会生产有毒有害的食品,要遵纪守法,合法生产经营,绝不踩法律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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