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登陆 | 注册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黑龙江省食药监管部门 多举措确保食品安全“零事故”

2017-08-14 12:03:30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评论0  我来说两句
 王米霞 本刊记者 吴岳福 赵裕广
 
  2017年已经过去大半年。近期,黑龙江各级食药监管部门纷纷以各种形式,认真总结上半年工作,肯定成绩,找出差距,制定措施,以便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省有关部门也提出要求,扎实工作,履职尽责,确保全年食品安全“零事故”。
 
  黑龙江省食药监局启动2017年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和《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两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以及省局《关于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依据《保化处“两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规定,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启动了2017年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
 
  7月21日、8月3日,省局保化处在省局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在双随机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分别抽取了双随机检查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和监督检查人员名单。成立5个监督检查组,按照“三结合的原则”,即:双随机检查与市(地)局监督检查相结合、与许可换证相结合、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先后将对5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大兴安岭林格贝寒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哈药集团三精制药有限公司、哈尔滨美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仁合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康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5家企业的“双随机”检查情况将陆续在省局网站予以公开。
 
  哈尔滨市局组织召开全市食药监管信息化工作会议
 
  为全面推进哈尔滨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推动食药监管信息化工作建设,创新监管模式,提高监管效能,近日,哈尔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了全市食药监管信息化工作会议。会议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孙玉杰主持;巡视员迟道春同志解读了《哈尔滨市食药监管局“十三五”信息化建设项目初步规划》,明确了未来两年内市局信息化建设的目标和重点工作;相关公司人员演示了已建成的“数据中心及日常监管系统”、“餐饮环节阳光厨房风险共治系统”,初步展示了信息化建设工作阶段性成果。
 
  局党组书记、局长姜滨同志作了讲话。姜滨同志指出,要提高对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全面总结系统信息化建设取得的成效,认真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明确发展思路、措施、办法。
 
  姜滨同志强调,信息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做好这项工作,必须树立全市“一盘棋”的思想。在全面推进哈尔滨市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工作中,要切实做好以下几点:一是统一布局,统一规划,统筹推进;二是把握规律、理清思路、明确目标;三是分步实施,重点突破,稳步推进;四是拓宽渠道,建强队伍,加大投入。
 
  会议对各单位、各部门在信息化建设工作中承担的重要任务、目标和完成时限进行了部署,明确了要求,号召全系统共同努力,全力推进哈尔滨市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
 
  哈尔滨市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局长、主管信息化工作副局长、主管信息化工作部门负责人,哈尔滨市局各处(室)、直属单位及派出机构负责人及负责信息化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齐齐哈尔市推进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安全管理
 
  近日,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安全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省内乃至全国尚属首次以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建立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的安全管理机制,探索性破解了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监管难题,对保障中小学生校外饮食、住宿、治安、消防、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有重大意义。
 
  今年3月16日,一封来自富裕县的《关于加强校园周边“小饭桌”建议》引起了市委书记孙珅的注意。对于群众的反映与意见,孙书记高度重视,当即做出批示,责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落实加强校园周边“小饭桌”的监管,并指派市委督查室督促跟踪落实情况。市食药监局接到孙书记批示后,立即召开了党组扩大会议,对人民建议的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讨论,并开始着手起草了《关于加强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安全管理的意见》(草案)。《意见》经多次与各县(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征求意见,报市政府法制办审核,7月28日,由主管副市长姚卿签发,并在齐齐哈尔市政府网站公示。
 
  学生校外托管机构,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校外开办的,受学生监护人的委托,在非教学时间段为学生提供托管、就餐、午休、接送等服务的固定经营场所,泛指“小饭桌”、“接送班”等。《意见》明确了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安全管理的指导思想、职责分工、开办条件和法律责任。《意见》要求,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实行告知性备案制度,由辖县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各级政府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全面、准确掌握辖区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动态情况,建立健全部门联动配合机制和信息通报公示制度,定期排查风险隐患,确保学生安全。开办者是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开办规范,积极改善经营条件,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有关职能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主动参与政府组织的监管活动,加强指导规范,对存在问题的学生校外托管机构要限期整改或取缔,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大庆市美容美发机构化妆品安全示范街(区)建设工作全面启动
 
  自《大庆市美容美发机构化妆品安全示范街区建设工作方案》以及《大庆市美容美发机构化妆品安全示范街区建设标准》的文件下发以后,大庆市各县区积极响应,相继出台方案并在分析本辖区企业实际情况后,先后有3条街路申请参与创建,通过详实的现场核查走访后,决定今年首批在让胡路区的西宾路开展示范创建工作。
 
  7月21日,在让胡路区大润发超市五楼会议室对该街区内的21家美容美发机构经理、从业人员30多人进行了以会代训形式的培训,讲解了创建示范街的目的、意义,以及创建标准。要求企业达到“四统一”即统一标识、统一制度、统一台账、统一票证归档等。会上还讲解了化妆品索证索票、建立台账等相关管理知识。培训结束后,发放了统一印制的美容美发机构化妆品安全管理公示版、化妆品进货验收台账、不合格化妆品登记薄以及证照票据整理包等。
 
  10月份,大庆市食药监局将组织专家、行业协会、消费者及街道管理部门等社会力量参照省级示范街(区)评价验收指标体系对辖区市级示范街(区)进行验收。
 
  鹤岗市局灵活运用“一线精细工作法”提升保化监管工作水平
 
  鹤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保健食品化妆品日常监管工作中灵活运用“一线精细工作法”,高屋建瓴,科学监管,全面保障人民群众使用保化产品安全,以实际行动践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暨“学走改促”活动。
 
  工作重心在一线精细落实。该局结合辖区工作实际认真制定“保化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崇尚实干,力求创新,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科学设定工作步伐,确保每月至少监督检查保健食品经营企业10家次、每月至少监督检查化妆品经营企业3家次。遵循“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和“化妆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出动执法人员“定区、定人、定责”,逐户检查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进货渠道、产品标签、产品合格标记、仓储条件、进货台账记录等内容,严查未取得批准文号的保健食品;重点检查防晒类、面膜类、祛斑/美白类、祛痘类、染发类和婴幼儿产品等6类产品。通过卓有成效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隐患,规范保化市场经营秩序,保障保化产品质量安全。1至7月份,共计监督检查保化经营企业115家次。
 
  关爱民众在一线精细体现。该局针对保健食品非法会销欺骗对象主要是老年人的问题,与相关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开展老年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防范保健食品销售陷阱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谨防老年人上当受骗;在人群较密集的市新世纪广场免费为群众发放“保健食品科普知识手册”和“防范保健食品销售陷阱宣传单”,提醒群众警惕身边非法保健食品会销;选派业务精湛的执法人员到东山、向阳等6个区的社区,面对面为群众讲解虚假保健食品广告的惯用手法和陷阱,拉近与群众的距离,倾听群众的心声。通过走近群众、增进感情,集中民智、凝心聚力,努力在一线倾心服务,全力净化保健食品市场环境。
 
  工作作风在一线精细转变。今年上半年,该局执法人员主动帮助保健食品从业人员提高法律素养和规范经营意识,义务为来自市区及萝北县的保健食品从业人员共计400余人进行培训,耐心细致地为其讲解保健食品法律法规、经营基本知识、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等常识性规定。同时,认真贯彻“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等便民措施,竭力提升许可审批时效,把许可工作真正当成一件服务为民的事情去落实,让群众不堵心、不着急、不跑冤枉路。在食品卫生许可证(保健食品)现场检查验收工作中,每当有群众咨询保健食品经营现场检查验收问题时,执法人员都能不厌其烦的给予耐心细致地解答,直至相对人听懂满意为止,甚至有时为了提高效率、方便群众,冒着夏季的酷暑高温从南到北穿越整个市区,一天检查验收5、6家。功夫不负有心人,该局执法人员终以热诚的服务、优良的作风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和好评,树立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良好形象。
 
  伊春市局强化监管拧紧汛期食品安全“安全阀”
 
  针对伊春市持续强降雨,防汛形势严峻,食品安全隐患增多的特点,近日,伊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系统履职尽责,积极行动,采取强有力措施,保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
 
  高度重视,保持高度政治敏感性。全系统各级监管部门把汛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摆在当前工作的突出位置,采取超常规措施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和风险监测工作力度,严防不安全食品流入市场,严防受水灾污染的食品重新流入市场,严防发生灾后次生食品安全危害。市局要求各单位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要反映迅速,处理果断,确保应急机制高效运转。严格执行应急值守工作制度,确定专人值守,保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当地政府、食安办及市局报告。
 
  突出重点,做好行政提醒工作。送达书面《行政提醒书》,提醒督促辖区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冷库、超市、肉食店等食品经营者和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严格查验上市肉及肉类制品的进货渠道及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和标志是否齐全有效。一旦发现浸泡发霉、变质食品,坚决予以撤柜下架,严禁销售,发现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来路不明的生肉和肉制品,及时落实下架停售和封存等措施。
 
  加大巡查监管力度,严厉查处违法经营行为。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重点治理销售私宰肉、病死畜禽以及伪劣肉制品等行为;重点查处和打击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肉和肉制品等违法行为;对变质过期、索证索票不全、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和检验标志不全、食品来路不明等问题,发现隐患要一查到底,要依法责令退市或强制退市,从严从快查处销售腐烂变质、受污染的食品等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
 
  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对汛期中涉及食品监管的信息予以关注,采取多种方式向广大消费者发出汛期食品安全特别警示,提醒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仔细检查食品包装,不要购买潮解、霉变、过期变质的食品,努力提高林城百姓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加强对食品经营户的教育、引导,倡导诚信经营,承诺不销售受潮、变质等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食品,共同维护汛期食品安全良好形势。
 
  鸡西市食药监稽查支队组织开展冷面餐饮单位专项检查
 
  炎炎夏日,正值高温时节,是冷面等消暑食品的消费旺季。为确保市民饮食安全,严防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隐患,鸡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稽查支队联合鸡冠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冷面餐饮单位专项监督检查。
 
  此次检查重点检查散装食用油、散装白酒是否按规定使用,食品原材料采购、储存、使用、加工情况,食品添加剂是否按要求贮存,专间是否符合要求,人员持证上岗、餐饮具消毒及食品安全各项制度建立及执行等情况。通过检查发现部分冷面餐饮单位管理较为规范,但也有个别单位存在超范围经营、销售过期食品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等规定,现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要求鸡冠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调查核实,并监督企业整改。
 
  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83人次,检查冷面餐饮单位17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0份。
 
  嘉荫县三措并举扎实开展美容美发机构化妆品专项整治
 
  为进一步提升嘉荫县化妆品安全保障水平,切实规范美容美发行业化妆品经营秩序,确保消费者使用安全,今年7月下旬,嘉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三措并举对辖区内美容美发机构进行化妆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全面摸底,工作部署到位。该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此项工作,明确工作目标、整治重点、工作措施等具体内容,要求相关股室组成专项检查小组,细化任务,责任落实到人。执法人员现场对美容美发单位进行全面摸底,告知经营户做好前期的自查自纠工作,按照告知书清查正在使用的产品,建立产品的进货台账及销售台帐,落实索证索票制度。
 
  现场检查,隐患排查到位。结合摸底调查、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美容美发机构进行执法检查,全面整治美容美发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截止目前,该局出动执法人员78人次,检查美容美发机构19家,在监督检查中逐一填写《美容美发机构化妆品专项整治现场检查记录表》,并对个别美容美发机构存在使用无中文标签化妆品、未执行化妆品进货查验制度、未建立供货企业档案、索证索票不全等情况当场责令限期整改。
 
  宣传教育,信息发布到位。该局通过上门发放宣传单、进社区讲座,并利用各类宣传活动日宣传各类化妆品消费提示,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要求企业继续开展定期的自查自纠工作,确保化妆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规定落到实处,进一步提高自我防范能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专项整治的良好氛围。
 
  穆棱市加强体验式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管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器械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违法销售、虚假宣传行为,穆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了对“免费体验”方式销售医疗器械行为的监督检查,确保医疗器械产品质量。
 
  监督检查全市以免费体验方式从事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所有企业,做到全面清查全覆盖检查,着力突出了经营企业证照、产品注册证书及合格证明等方面的监管,确保提供体验的医疗器械产品合法、质量合格,采购验收记录及销售记录真实完整可追溯。
 
  监督检查经营企业是否超范围经营医疗器械产品;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表》、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等记载的性能及适用范围是否一致。
 
  监督检查免费体验现场是否存在夸大、虚假宣传等问题。查看体验场所张贴、散发的产品宣传材料、人员培训材料、向体验者散发的学习材料与产品注册证载明的性能及适用范围是否一致,是否存在夸大产品疗效、虚假宣传等违法广告行为。
 
  截至目前,该局已完成对体验式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全覆盖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商家经营行为,降低了公众安全用械风险。下一步,该局将加大对免费体验方式经营医疗器械企业的监管频次,采取及时跟踪回访等方式,严厉查处以体验为名的无证经营医疗器械或经营无注册证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行为。
微信关注

相关热词搜索:黑龙江省 监管部门 食品安全

[责任编辑:]

参与评论

食安观察-《食品安全导刊》杂志官方网站 © 2012-2025 食安观察版权所有

京ICP备0907530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5079, 1101055372号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城通街26号院金融街长安中心5号楼4层403(邮编100043)

联系电话:010-88825653   18500121702

稿件查询:010-51919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