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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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食药监局提前部署保障国庆中秋“两节”食品药品安全

2017-09-28 09:46:15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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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静仪  本刊记者 韦昌惠
 
  为保障广大市民游客国庆中秋期间“舌尖上的安全”,以可靠、规范的饮食用药环境迎接国庆中秋佳节的到来,根据省局、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海口食药监局提前安全部署、全面抽检排查,全力保障市民游客“两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
 
  提前部署国庆中秋两节期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据了解,9月5日、9月21日,海口市食药监局先后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国庆中秋两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市食安委办公室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国庆中秋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市食药监局制定了《关于开展国庆中秋节前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关于做好2017年国庆中秋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方案,印发了食品生产、餐饮各环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值班应急、廉政建设等有关要求。将工作责任落实到人,提前部署,多举措、多层次部署国庆中秋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
 
  全面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
 
  一是集中开展节前8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自9月21日起,海口市食药监系统分3个督查组、1个案件查办组、4个区局各3个工作组,对部分食品添加甲醛、硼砂、二氧化硫、注水肉、走私冻肉、无“两章两证”猪肉及源头、旅游餐饮开展节前8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已检查农贸市场42家,超市27家,对牛百叶、凤爪、猪肚、鸭血、冰鲜鱼虾、散装海干产品、米粉、面条、猪牛羊肉等2456批次食品是否添加甲醛、硼砂、二氧化硫、注水肉等项目开展食品快速检测,暂未发现问题食品。二是重点开展月饼等节令食品专项抽检排查。生产环节重点检查原料来源和环境安全,流通环节重点检查月饼购进渠道和标签标示等。对月饼生产单位进行全覆盖抽检,截至目前,已检查月饼生产单位61家,酒店23家,糕点店121家,小作坊25家,抽检月饼55批次,发现问题隐患34个并已全部整改完毕。三是大力开展药品专项整治。开展2017年度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店诊所药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截止目前已检查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零售药店253家,诊所88家。开展“洁净轧盖”工艺风险排查,对全市"洁净轧盖"风险数据进行了分析并消除了问题隐患。
 
  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
 
  一是加强食品药品技能培训。海口市、区、所各级食药监系统,先后举办茶叶经营示范店农残检测技能培训班、秋季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培训会、食品安全示范街从业人员培训讲座等,严格落实经营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进一步提高了食品经营者诚信意识和食品安全自律能力。二是发布国庆中秋两节期间消费提示。发布了国庆中秋两节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得到了海口日报、人民网海南等主流媒体的转载和报道,增强了广大市民群众的防范意识和安全知识。三是多渠道公布监管动态。通过政务网站,公众号,省局、市委市政府等上级部门政务信息平台,媒体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国庆中秋两节期间专项监督抽检情况等食品药品监管动态,增强市民群众的消费信心。节日期间,海口市食药监局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发布食品药品安全注意事项和科普常识,宣传巡查抽检和查处打击情况。
 
  加强“两节”期间食品药品监督排查力度
 
  国庆中秋两节期间,海口市食药监系统将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隐患排查,巩固专项抽检排查工作成果。一是进一步开展好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大排查,重点检查的旅游景区、交通枢纽、酒店餐馆等重点区域,对万绿园、假日海滩、火山口等重点单位在节日期间派专人值守保障。二是进一步开展好食品的监督抽检,继续以肉菜米面、旅游景区和接待单位等为"重点品种",加大监督抽检力度。
 
  强化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工作
 
  海口市食药监局下发了《切实抓好2017年中秋、国庆期间党风廉政和值班工作的通知》,一是要求市食药监系统各级各单位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机制,安排好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求市局办公室和人事处牵头开展全市系统值班督查工作;各级值班领导每日必查值班情况、廉政纪律情况、重点场所驻点值守情况和快检车运行情况,节日期间实行每日零报告和重要情况立即报告制度。同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做到投诉举报“第一时间调查、第一时间处理、第一时间回复”,需要现场处置的投诉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及时处理。二是要求全市食药监系统各级各单位加强教育管理,严明纪律要求。通过加强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督促广大干部职工崇廉尚俭、文明过节,按照“十严禁”的要求,坚决做到不越规、不逾纪,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同时严格落实"文明执法、依法执法"要求,以风清气正、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保障好国庆中秋两节期间市民游客食品药品安全。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餐饮消费过程中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或出现呕吐、腹泻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请及时拨打“12331”或“12345”向食药监部门投诉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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