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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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加强食品源头污染防治工作

2017-10-29 21:42:21 来源: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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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北京市正处于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的关键时期。作为首都,北京的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必须与“四个中心”的城市战略定位相适应,与国际一流水平相接轨,必须实施从“农田”到“餐桌”的全链条监管。在此情况下,北京提出了“整市创建”的目标,并组织16个区开展“北京市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将加强食品安全源头管控作为其中的重要内容。

  北京作为特大消费型城市,85%以上的食品需要依靠外埠供应,食品生产经营的外部环境和供应渠道极为复杂,防控输入型风险是食品安全工作面临的主要难点。特别是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大城市病”、人口资源环境等问题日益凸显,互联网交易等新兴业态也给监管工作带来了挑战。所以,北京开展食品安全源头污染治理,离不开总局的协调、指导以及与外埠监管部门的密切协作。

  一、防治大气、水、土壤污染,强化源头治理

  北京市高度重视农产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市农业部门每年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统一监测计划,对农产品基地环境开展监测,2017年,共安排对种植环境、水产环境、畜牧环境监测样本量1605个,前两季度监测合格率为100%。

  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一是加强规划,编制了《北京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摸清底数为前提,以污染预防为主导,力求建立起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二是多方联动,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详查范围包括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等内容。计划于2018年底前重点查明全市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20年底前完成全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与评估,掌握污染地块分布及环境风险情况。三是借助首都智力资源优势,聘请中国环科院、北京师范大学等单位的7位专家组成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专家顾问组,全程指导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

  在水污染防治方面,一是明确责任,完善机制。市长与各区区长签订《2017年水污染防治及水环境治理目标责任书》,明确各区水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管理目标。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北京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7年重点任务分解》,将地表水考核继续列入2017年市政府对区政府绩效管理考评指标体系,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区,采取限批、约谈等方式督促整改。每月对水环境质量数据进行分析研判,对水环境质量不达标或水质出现恶化趋势的断面及时向属地政府发送预警函,督促属地排查问题、加快整治。同时,进一步完善市、区、乡镇(街道)、村4级“河长制”组织体系,落实河湖环境属地管理责任,为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农业生产提供了良好的水质保障。二是确保饮用水安全。进一步严格饮用水源保护。按季度公开城市集中式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积极推进市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设置工作。指导督促各区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现有的污染源制定清理退出计划,确保首都市民饮水安全。开展了市、区两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评估结果显示水质保持稳定,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同时,组织各区开展河道排污口排查和污染源追根溯源,为下一步精细化管理奠定基础。

  在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面,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工程。根据养分综合管理需求,推广测土配方施肥。调整化肥使用结构,优化氮、磷、钾配比,减少氮肥投入。促进有机肥替代化肥。应用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等技术,推广色板、太阳能杀虫灯等产品,替代化学农药使用。推行精准科学施药,根据病虫监测预报,坚持达标防治,适期用药。扶持病虫防治专业化服务组织,推行病虫害统防统治。2016年,北京市化肥利用率和测土配方施肥物化落地率分别为32.5%和85%,较2015年分别提升3%和5%。农药利用率分别为41.2%和31.9%,较2015年分别提升2%和5%。

  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按照《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要求,在居民住宅楼等区域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同时,严格落实《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规定,在城六区限制新建经营场所使用面积低于60平方米的餐饮企业。落实全市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无照无证餐饮单位专项治理,2016年治理2.6万家,提升了餐饮业食品安全水平。

  二、加强生产流通环节管控,倒逼农业源头

  北京市始终将防控食品安全输入型风险作为工作重点,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以深化京津冀区域联动协作为依托,强调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不断提升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在食品生产监管环节,一是严格审批准入。对于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企业,严格要求建立原辅料管理制度,对原辅料供应商质量保障体系实施情况开展合格供方评价,原辅料入库前索要供货方资质及票据,符合要求后方可入库用于食品生产。二是加强检验检测。近三年来,持续加大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抽检和分析研判力度,共发现不合格产品923批次,其中涉嫌初级农产品原料带入造成兽药残留、重金属等项目不合格的产品77批次,占不合格产品总数的8.3%。三是强化产品追溯。监督指导企业建立健全覆盖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到成品出厂检验全过程的追溯体系,实现顺向可追、逆向可溯,横向可控的追溯要求。北京三元乳业集团通过使用信息化追溯系统,已将追溯关口前移到乳源所在的牧场,并通过严于国家标准的入场检验,确保原辅料质量合格。

  在食品流通监管环节,一是开展放心肉菜超市创建工作。鼓励大型商超细化食品供应商审查流程,建立食用农产品供应商台账,做到产品来源可查。要求示范超市在食品采购时严格开展自检,积极推行订单农业、农超对接、厂超挂钩等采购模式,使蔬菜来自规模种植基地,生鲜肉来自合法屠宰企业,实现源头规范、过程可控。二是强化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监管。集中交易市场是我市食用农产品的主要集散渠道,约占市场消费供应量的85%。我市积极组织,引导市场开办者深化“场厂挂钩”、“场地挂钩”制度,优先选择资质健全、规模较大、管理规范、信誉良好的生产企业、种植养殖基地产品供应北京市场,将过去小、散、乱的供应企业清理退市。特别是对牛羊肉供应企业采取市场准入制度,通过严格准入标准,倒逼屠宰企业与活畜养殖基地和农户签订食品安全保障协议,从养殖环节遏制瘦肉精的非法添加。对淡水活鱼采取入场检验制度,通过入场检测对存在非法添加孔雀石绿的养殖地直接采取退市措施。顺义区石门市场建起了北京市第一个淡水鱼专项快检站。做到“每车必检,每种必检;一条鱼有问题,整车鱼都退回”。目前,我市集中交易市场牛羊肉合格率达到96%左右,淡水活鱼质量合格率达到92%左右。三是实现牛羊肉产品在京销售全程追溯。为进一步提升牛羊肉及其副产品质量追溯的有效性,自今年6月起,北京市食品市场全面推行牛羊肉屠宰企业订单式供应模式,并在产品胴体加挂“追溯码”标识。订单式模式是由集中交易市场商户提前向屠宰企业发送订货需求,屠宰企业按照需求数量进行屠宰配货,进一步遏制未经检验检疫的肉品、来源不明的肉品、假冒他人品牌的肉品混入正规市场。追溯码以在牛羊肉胴体挂标识牌的形式体现,挂牌主要内容有追溯码、企业名称、生产日期等,具有防伪性、唯一性和防拆性,是屠宰企业在京销售牛羊肉产品的全程追溯标识。四是严格管控问题食品。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结果表明可能具有较高安全风险的食品,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及时发布食品安全风险提示,并向社会公布;对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问题的产品将采取暂停购进、销售等临时措施;对产品质量问题长期存在的产地或企业将采取区域退市的风险防控措施,倒逼生产源头进行规范治理。

  在餐饮监管环节,推进实施“阳光餐饮”工程,督促全市各类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信息公开要求,主动在其经营场所和网络订餐平台经营活动主页面显著位置公示主要食品原料采购来源、供货商资质等信息,督促餐饮单位严格控制进货渠道,从合法企业、合法渠道购进食品原料。同时,加强对餐饮服务的全过程监管,严查原材料采购贮存环节,对违法行为追根溯源,对失信单位违法信息面向社会进行公开,实行多部门联合惩戒。

  在今后的工作中,北京市将持续加大食品源头污染防治力度。一是打赢污染治理攻坚战。认真落实国家大气、水、土壤防治行动计划,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农业环境保护中的作用,加大依法治理力度,将食品安全融入生态文明建设。二是强化食品安全区域保障。在总结京津冀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销地准入”产销衔接机制试点经验基础上,巩固猪牛羊肉产品供应企业目录制管理成果,试行对水产品、禽肉、熟食、豆制品等供应企业实行目录制管理,积极引进规模化、集约化的禽肉、豆制品、绿色蔬菜、水果等生产及种植基地产品。继续推动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以及大型连锁超市、食品批发市场与外埠优质食用农产品基地建立产销衔接机制,全力保障首都市民“菜篮子”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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