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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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食药监系统多措并举确保明年两节群众舌尖安全

2017-12-14 10:16:47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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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米霞 本刊记者 吴岳福 郝强
 
  年终岁尾,2018年两节陆续到来。黑龙江省各级食药监管部门采取多种有效措施,狠抓严管,不留死角,确保两节群众舌尖安全。
  黑龙江省稽查局开展打击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黑龙江省稽查局于近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打击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行动方案印发后,各市(地)按照工作要求,积极安排部署相关工作。绥化市局加大对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对网络订餐餐饮店是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在网络首页公示许可信息和餐饮服务量化分级情况,网上公示信息是否与实体店信息一致,是否具有实体店等情况进行了重点抽查,共检查餐饮服务单位35家,其中网络平台供餐单位20家,?并先后约谈“饿了么”“百度外卖”“美团”等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在绥化辖区的分支机构,要求网络平台加强对入网企业的资质审核和日常管理。大庆市局联合萨尔图区监管人员对本地“美团外卖”“饿了吗”“百度外卖”3家网络订餐平台经营点进行了实地检查。责令3家平台在1个月内完成餐饮单位入网信息清理整顿,对无证经营或许可证过期的餐饮单位坚决停止第三方平台服务,并要求其进一步加强管理,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入网餐饮企业的信息采集、资质审批和实地核查工作,履行相关法律义务,共同维护网络订餐食品安全。
 
  本次专项行动主要针对社会反映突出、投诉举报集中的网络订餐服务等重点问题,以标签标注不规范、添加非食品原料、假冒伪劣、违法宣称功效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为检查重点,加强对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监管,严肃查处无证经营和超许可范围经营行为。加大对辖区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自建网站及其在大型网络交易平台上开设的网店的监测力度和网络食品抽检力度,严厉打击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确保“学生饮用奶”安全为龙江学子保驾护航
 
  “学生饮用奶(SCHOOL MILK)”,系指为实施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专供中小学生在校饮用的牛奶制品。因其涉及群体和饮用场合的特殊性,而不同于一般乳制品的消费。学生用奶安全与否,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健康,影响到社会的稳定,为防止发生学生用奶群体性事件,保证学生饮用奶的质量安全,黑龙江省局于近期组织开展了为期6个月的全省学生饮用奶专项检查工作。
 
  通过统一思想,制定目标,分环节、分阶段专项检查与整改,现已结束并且达到了预期目的。全省在8家(外省3家)承担学生饮用奶生产企业的保障下,53家配送企业分别供应46个有供应需求学生饮用奶的县(市),共涉及1446所学校,近70万名学生。
 
  对于学生饮用奶专项整治,全省上下高度重视,积极行动,为提升监管合力,在与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沟通协作下,采取企业自查与地市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从学生饮用奶的原料把关、过程控制、出厂检验和规范配送四个环节,严格排查原料用乳、生产过程添加剂使用、标签标注等存在的问题,通过统计调查、自查自纠、监督检查和省局抽查、总结巩固四个阶段。全省共出动检查人员1800余人次,通过对生产企业批次抽检、配送企业和需求学校检查,均未发现早产奶、超期奶、假冒奶、劣质奶等违法违规行为。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配送企业个别记录不规范及储存制度、索证索票和留样制度等落实不到位问题,各辖区监管部门均立即采取了相应整改措施,将学生用奶安全防患于未然。
 
  通过专项整治,大家都能充分认识到“学生饮用奶”质量安全的重要性。此项工作,既规范了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又规范了学生饮用奶的生产管理和市场秩序,实现了学生饮用奶各个环节可管可控。
 
  哈尔滨市局部署落实全市食品摊贩登记管理工作
 
  为深入落实哈尔滨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加强对食品摊贩的监督管理,12月7日,哈尔滨市食药监局在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召开全市食品摊贩登记管理工作培训会议。各区、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科(股)长,各食品摊区市场监管所所长,全市食品摊区管理部门负责人和负责发放《食品摊贩登记卡》的管理人员以及各食品摊区(早、夜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共250余人参加了培训会议。
 
  会议解读了《哈尔滨市食品摊贩登记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在全市迅速开展食品摊贩登记工作。会议对《办法》全文五章三十八条逐条进行了讲解,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食品摊贩,应当取得食品摊贩登记卡;食品摊区管理单位对食品摊贩予以登记建档,发放食品摊贩登记卡;食品摊区管理部门应检查督促食品摊贩遵守摊区食品经营规范;对《食品摊贩登记卡》的申请、变更、延续、补发等有关程序和填写要求进行了讲解和演示。
 
  培训后,市食药监局将与区、县(市)市场监管局遴选早市、夜市作为食品摊贩登记管理示范试点,大力推进食品摊贩登记管理工作,规范食品摊贩经营行为,通过工作实践,总结经验,为哈市下一步开展食品“三小”(“小作坊”、“小经营”、“小摊贩”)立法工作,奠定理论和实践基础。
 
  齐齐哈尔市局要求保健食品经营者作出公开承诺
 
  为规范保健食品经营秩序,营造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浓厚氛围,近日,齐齐哈尔市食药监局印发5000份《抵制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承诺书》和《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八不准》,要求保健食品经营者和易发生保健食品会销场所加强自律,遵纪守法、自律规范、诚信经营,严格按照保健食品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经营活动,对自己经营的产品和经营行为作出公开承诺,保证销售的保健食品合法,供货渠道正当,不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功能,不以保健食品冒充药品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能。要求经营者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承诺,接受政府部门的监管和公众的监督,一旦发现保健食品经营者有违法违规行为,可向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投诉,举报投诉电话12345。同时,要求各县(市)区局也要加强辖区保健食品经营和会销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在全系统形成打击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的高压态势。
 
  佳木斯市食药监局开展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督导工作
  为贯彻落实全市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工作各项部署,深入了解掌握各县(市)、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经验和成效,督促和指导各地查找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努力形成全方位、全环节、全覆盖的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治理长效机制,更好的推进基层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近期,佳木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一行三人深入到同江市、富锦市开展了督导检查工作。
 
  督导组采取听取汇报和实地检查的方式,市局保化科与县局及所里执法人员深入到辖区可能进行会议营销的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共检查了9家(同江市3家、富锦市6家)保健食品经营企业,重点对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资质,保健食品的标签标识以及保健食品广告及纸质宣传资料等方面进行了检查,针对问题对企业进行了宣传教育,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责成县局执法人员依法进行处理。从督导情况看,同江市局和富锦市局高度重视辖区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工作,并已进行了安排和部署,辖区各基层所正全面开展排查摸底工作,在辖区内形成了打击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的良好态势。督导组对县局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为更好的推进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工作,市局将陆续深入到各县(市)区局继续进行督导检查,检查相关整治文件及佐证材料,并采取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形式,对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和可能进行会销场所飞行检查,形成打击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的高压态势,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鸡西市局坚持“放管服”相结合优化发展环境
 
  鸡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对优化发展环境的部署和要求,坚持放管服相结合,以“四零服务”为标准着力提高服务质量,优化发展环境。
 
  一是认真清理,做到权力下放。按照全市“再造流程”要求,该局对5个大项的审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进一步明确了各项审批事项的审批依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时限等内容,并对行政审批各个环节进行了再次完善,制定了行政审批事项流程图,在网上公布,方便企业查阅。二是规范运行,做到公开透明。坚持实行“材料统一受理、现场随机核查、网上审批签字”的“内部三分离,外部一站式”工作机制,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和首问负责制度,大力推行行政许可责任追究制度,促进审批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便捷化。三是强化服务,做到“三推三清”。“三推”既推进电子政务;推行预约服务,公开办事人员手机号码,预约办理相关事项;推行简化服务,简化办事程序;该局全部审批事项办理时限均少于法定时限。“三清”即咨询服务“一口清”、接收材料“一手清”、受理审查“一次清”。
 
  北安市市场监管局采取三项措施开展食品批发市场专项检查
 
  为保证食品批发环节安全稳定,加强食品追根溯源工作,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辖区食品安全工作实际,采取三项措施重点开展了食品批发市场专项检查。
 
  一是组织拉网式检查,第一时间掌握食品主体动态监管资料。认真开展摸底调查,全面掌握食品批发经营者基本情况和经营状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效能性。二是开展主体资格检查,规范食品批发经营主体资格。以规范食品批发经营主体资格为切入点,认真核查《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登记事项和许可条件是否发生变化,重点解决无证经营、超许可范围经营等问题,取缔或变更不具备批发经营条件而从事食品批发经营行为的主体资格,规范食品批发市场经营行为。三是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标准,进一步提高食品批发经营者自律意识。以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通告》为抓手,加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力度,逐户落实《主体责任标准》,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严格的生产经营质量管理体系,实现食品质量安全信息可查询、来源可追溯、过程可控制、责任可追究,确保销售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要求。检查中对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期改正,责令整改5户,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嫩江县食安办对标考核乡镇食品安全工作
 
  近日,嫩江县食安办对全县14个乡镇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对标考核,切实推进乡镇食品安全建设工作。
 
  此次考核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考核组听取了各乡镇食品安全工作汇报,重点检查了各乡镇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建设、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等情况,对相关工作佐证材料进行查阅,并对各乡镇食品安全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分值记录;现场查看了政府食堂、学校食堂及敬老院、托幼机构食堂,督促乡镇主管领导及辖区监管所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坚决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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