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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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临朐县创建省食品安全先进县捍卫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2018-12-26 11:07:59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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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同责 源头治理 全程监管 社会共治
——山东省临朐县创建省食品安全先进县捍卫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张世宸  本刊记者 傅绍良

  近年来,临朐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加强食品安全系列决策部署,将创建山东省食品安全先进县作为近两年最重要、最紧迫的民生工程、政治任务,完善食品监管体制机制,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加大政策支持和投入保障力度,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创新实践了“党政综治、部门合治、行业自治、业态整治、社会共治”五治并举的食安治理模式,有效捍卫公众“舌尖上的安全”,推动县域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在全省、全市打造出“食美药安”幸福临朐品牌形象。
  
  
党政同责,夯实食安创城基础保障
  
  强化组织保障。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暨食安创城工作,结合省级卫生县城、省级文明县创建,提出“三城同创”思路部署,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为主任、分管领导为副主任的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先后9次召开县委常委会、县府常务会、县长办公会专题研究,8次现场视察调度。成立由县长任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实施意见”,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把食品安全暨创城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提升考核权重,压紧压实部门、镇街工作责任。
  
  强化队伍建设。整合县-镇-村(社区)三级管理网络,县食安办设在市场监管局,加挂食药局牌子,设专职副局长(正科级),调整设立食药监管、稽查、协调内设机构12个;县公安局成立食药环执法大队,配备民警11名。各镇街政府设食安办,由分管负责人任食安办主任,设专职副主任1名,配备工作人员3-4名;在10个涉农乡镇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办公室;各镇街市场监管所加挂食药所牌子,设专职副所长(所长级),人员配备均在6人以上,最多的22人。各中心村(社区)设立食品安全办公室,实行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村级警务助理一人兼”,353名协管员由县镇财政分别落实工资补助。各级监管网络场所规范、人员到位、制度完善,实现了全县食品安全监管无缝覆盖。
  
  强化资金支持。将食品安全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对镇街、部门食安创城资金优先考虑、全力保障。两年来,累计投入专项资金6000余万元,用于农贸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基层所达标建设、智慧监管、科普宣教、检验检测等。10处基层监管所装备资产均在90万以上,标准设置快检室和快检设备,配备快检车,业务及辅助用房均超过320m2。县检测中心食品检验室面积1200m2,专业技术人员17人,其中中高级职称7人,食品检测设备总值505万元。县疾控中心实验室A类、B类设备配置率均为100%。投资260万元整合建成集智慧监管指挥中心、食药安全视频亮化、双随机监管、网格化监管、信息发布五大平台于一体的智慧食药监管系统,“移动食药监”APP执法终端全部配备到位,实现食药安全日常监管、监督抽检、执法办案和应急处置信息化、智能化、高效化。
  
  源头治理,严防严控食品安全风险
  
  加强农产品生产管理。紧盯“田间地头”把好食品安全源头关,实行农兽药经营告知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落实农业投入品购买索证索票、经营台账制度,严格执行禁限用农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休药期等相关规定,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强化畜禽屠宰企业监督检查,严格督导落实“八本台账”“一交接单”制度。新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于2016年年底投入运行,日处理能力达到20吨,配备病死畜禽收集车9辆,通过乡镇畜牧兽医管理站与养殖户签订“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协议书”7300份,落实财政专项补贴,有效杜绝了病死畜禽流入市场。
  
  完善餐厨废弃物处置体系。通过县环卫处与全县697家餐饮店、学校食堂全部签订“餐厨废弃物收集处置协议”,统一设置餐厨垃圾收集桶,委托正大保洁、华航园林两个清运公司专业运输,做到餐厨废弃物分类收集、单独存放、日产日清,并由邑清环保能源公司焚烧发电处理,落实餐厨废弃物产生、收集、运输、处置全链条督查考核机制。
  
  规范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管。对全县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进行“拉网式”排查,关停卫生状况差、消毒工艺流程不合理消毒企业10家,引导现有2家企业扩能提效,更新设备设施,对集中消毒作业场所、生产用水、洗涤剂以及出厂检验、包装标识进行规范提升,每年监督抽检2次以上,确保产品出厂合格。
 
  全程监管,净化提升食品安全环境
  
  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全县161家食品生产企业实现赋码追溯全覆盖,并落实分级分类监管。697家持证餐饮服务单位全部进行量化分级评定,其中117家学校食堂量化等级B级以上96%。严格落实学校食堂月度自查和监管部门季度检查、飞行检查、督导检查 “四查”制度,覆盖率100%。全县9家食品农产品出口企业取得出口国家(地区)认证,3家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全部通过HACCP认证,1家通过ISO22000认证。
  
  规范治理“三小”业态。深入贯彻“山东省‘三小’管理条例”,将食品摊点备案工作纳入镇街综合考核,严格落实“六项标准”要求,集中备案登记食品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点612户,办理健康证明2126人,发放“三小”经营业户信息公示牌、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及量化分级管理公示牌6800套。在城区高标准设置摊贩疏导点2处,实行食品摊点集中挂牌亮证经营。制定出台了“引导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进入固定区域集中生产规划方案”,首批规划建设柳山酱菜产业园,引导14家酱菜生产加工小作坊入园集中生产。
  
  推进食品产业管理升级。集中开展农产品交易市场达标升级改造行动,投资320万元改扩建张家亭子农贸市场钢结构大棚,重新规划设计经营区域,配套供水、供电、安保监控、垃圾处理、排污等设施系统,落实分区划市、肉禽封闭运营,增设食安创城宣传栏,提升市场整体形象。在农贸批发市场、商场超市建成5家快检室,落实拜尔检测第三方托管,入场食品农产品抽检检测结果及不合格处置情况每日张贴公布。全力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现已创建1家,2家正在公开评价。大力开展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117家学校食堂全部配备快检室或快检设备,实行食品原料集中采购制度,56家学校食堂、餐饮单位后厨建成远程视频监控工程,实现“阳光厨房”电视直播。
  
  突出食品安全风险导向。部署开展“守护舌尖安全”、食品市场经营秩序百日会战、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治理、保健食品虚假宣传等系列专项整治,加大案件查办力度,落实“三安联动”,强化行刑衔接,形成打击违法犯罪合力。2017年以来,共查办食药安全违法案件410余起,移交1起。强化食品监督抽检靶向性和有效性,2017年抽检2334批次,2018年2852批次,抽检结果均及时按相关规定公示。对各级抽检不合格产品,严格落实召回制度,依法处置到位。
  
  加快“品牌临朐”建设。以“国家级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为引领,建成现代农业示范园区27处、无公害水产品基地12处、标准化种植基地37万亩,标准化农业示范园区和养殖基地47个,“三品一标”达到98件,其中,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8件,居全市首位。“食安山东”品牌总量达到33件。
  
  社会共治,凝聚食品安全监督合力
  
  健全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将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列入 “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事项,抽查结果通过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时归集到企业名下,将抽查中发现经营状况异常、存在违法违规64家食品经营单位纳入经营异常名录 “黑名单”,落实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在乳制品、酒类、肉制品生产企业以及学校食堂、大中型商场超市、餐饮单位广泛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2017年11家单位入保,2018年68家,入保范围逐年扩大。
  
  实施协同共治。从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界群众代表中聘请114名食品安全特邀监督员和847名社会监督员,全部颁发聘书,鼓励社会监督。县人大、政协4次深入基层一线,现场调研督导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暨监管部门履职情况。完善食品安全新闻发布机制,每年两次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通报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印发“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依托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成立40人应急常备分队,通过武装部完成装备配置和队伍集训,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设置统一举报投诉受理中心和应急处置中心,受理处结食药安全投诉举报600余起,应急处置率100%
  
  加强食品安全科普宣教。在城区加强 “一杆、一屏、二栏、三站、四场、五车”载体宣传,设置宣传版面、口号标语3000余处,张贴发放宣传画、“一封信”63万份,在县电视台开辟“食安临朐”专栏介绍企业先进经验,曝光典型案例,并在临朐新闻、天气预报等栏目播放创城宣传标语。在农村实现350个社区(中心村)“双四”宣教全覆盖,高标准打造食品安全宣传栏、“一条街”、文化大院。值“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之际,先后举办“打开舌尖上的问号”——2017食安临朐3·15特别节目和“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临朐县2018“圆梦路上春意浓”3·15特别节目大型文艺汇演,寓教于乐。利用“食品安全宣传周”“透明工厂体验日”等时机,开展食品安全“八进”活动48场次,在全县上下营造出全民支持、全员参与、社会共治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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