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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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基层食品检测中心的业务受理

2020-04-28 16:05:00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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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覃业欣 李迎 陈盼 长沙县食品安全检测中心

摘 要:业务受理是检验检测机构工作的起点,本文结合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食品安全检测中心业务受理工作,介绍了业务受理的基本流程,探讨了业务受理员应具备的能力,重点分析了风险识别能力,并对业务受理工作的优化提出建议。

关键词:业务受理 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KingsLims) 业务受理能力 业务受理优化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食品安全工作放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进行统筹谋划部署。习总书记也多次强调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1]。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也越发重视食品安全问题,党中央和人民的期待对食品检验检测机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原县质监局、县卫生局、县农业局等部门的食品检验检测机构整合组建而成的长沙县食品安全检测中心承担着农业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指定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检,以及有关产品质量的仲裁检验和其他委托检验任务,肩负着守护长沙县食品安全、确保长沙县人民吃得放心的重大使命[2]。只有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与效率,才能确保科学、公正、诚信、高效地完成检验检测任务。业务受理是中心检验检测工作的起点,而业务受理人员快捷、高效、有序的与委托方进行沟通,了解委托方的需求和检验目的,在检验检测工作的源头把好关,对检验检测工作的顺利开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以长沙县食品安全检测中心的业务受理工作为例,介绍了业务受理的基本流程,探讨了业务受理员应具备的能力,重点分析风险识别能力,并对其业务受理工作的优化提出建议。

1 业务受理流程

1.1 样品确认

检查样品的数量、包装及状态,监督抽检类样品还应检查封样情况。

1.2 文书移交

委托检验:生成委托合同,委托方确认且双方签字后将委托单位联交于委托方。监督抽检:确认文书数量、核对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信息,将双方签字确认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样品移交确认单》抽样单位留存联交于抽样人员。

1.3 信息录入

按委托合同或抽样单在KingsLims中录入样品的基本信息。

1.4 项目确认

根据监督抽检专项文件或委托方的要求,结合中心资质下达检验检测项目,包括项目名称、单位、限量、检测方法、判定依据等信息。

1.5 样品分发

业务受理员在接收样品时应建立样品台帐,并对样品分别进行编号,加贴唯一性识别标志,注明样品的状态。然后将检验样品移交实验室,复检备份样品入库。

2 业务受理员应具备的能力

2.1 专业的知识储备

业务受理工作是检验检测工作的起点,但业务受理工作不仅仅是简单的样品收取,更主要的是要为委托方提供专业的技术咨询,快速准确地了解委托方意图,并有效判断业务受理的风险[3]。因此,业务受理员除了要具备专业的知识背景外,还要在日常的业务受理中进行相应的知识储备,包括接待礼仪、实验室管理体系、食品分类、生产许可、政策法规、各类标准、检验检测技术、样品管理等。业务受理员的知识储备越完善,与委托方的沟通就会越有效,委托方对机构的信任度也就越高。只有建立在有效沟通与相互信任基础上的业务受理,才能更清楚地了解委托方的目的和需求,从而把好检验检测工作的第一关。

2.2 具备一定的检验检测工作经验

样品确认和分发样品是业务受理工作中的重要环节之一,这就要求业务受理员不仅要有充足的专业知识储备,还要具备一定的检验检测工作经验,这样才能在进行业务受理时更加得心应手。以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1的测定[4]为例,对于固体样品,检测要求样品采样量大于1kg,如委托方送来1份瓜子样品但数量不足1kg并要求检测黄曲霉毒素B1,有检测经验的业务受理员可以以样品量不满足检验要求为由在样品确认环节直接拒绝收样。对于液体样品或半流体样品,检测要求采样量大于1L(kg);对于袋装、瓶装等包装样品需至少采集3个包装(同一批次/号),若委托方送来的样品不能同时满足这两个要求,业务受理员也可以以样品量或独立包装不满足检验要求为由拒绝收样。目前,食品检验一般包括常规理化检验、色谱检验、光谱检验、微生物检验等,而各种类型的检验对于样品制备和样品量有着不同的要求,有检验检测经验的业务受理员会根据样品实际需要进行的检验类型合理地分发样品,从而使后续检验检测工作更加顺畅。

2.3 对政策法规或标准的敏感性

业务受理员应提高对政策法规或标准更新的敏感度,在下达检验项目或检验项目标准值时,要对政策法规、标准或各种增补公告进行了解,掌握使用动态,并及时更新政策法规或标准的知识储备。

2.4 要有识别风险的能力

风险是指在某一特定环境及时间段内,某种损失发生的可能性。检验检测机构应该识别法律风险、质量责任风险、安全风险和环境风险等,并基于风险的思维对过程和管理体系进行管控,消除或减少非预期结果的风险,有效利用机遇,拓展资质认定领域,从而更好地为委托方服务[5]。业务受理员要从业务受理开始分析工作中的风险因素,为检验检测样品能否进入检验检测环节把好风险防控的第一关。

2.4.1正确判断委托方提供信息的有效性和真实性

业务受理是检验检测的第一关,因此在与委托方沟通及了解委托方意图时要有识别风险的能力,以判断委托方提供信息的有效性和真实性。承检机构接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样品时,应当查验并记录样品的外观、状态、封条有无破损以及其他可能对检验结论产生影响的情况,并确保样品与抽样文书的记录相符;对抽样不规范的样品,承检机构应当拒绝接收并书面说明理由[6]。当发现委托方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欺骗或隐瞒时能准确判断,必要时拒绝收样[7]。

2.4.2 熟悉机构资质与能力

在与委托方签订检验检测合同时,业务受理员要根据委托方的检验需求查看其所要求的检验项目是否在机构的资质能力范围内。当委托方对某些检验项目或检验方法有特定要求时,还要对照中心资质认定能力表进行能力确认,并及时与检验检测科进行沟通,从而确定委托方所要求的检验方法或项目是否可行[8]。当机构的资质与能力无法满足委托方的要求时,不能受理该业务。

2.4.3 有效选择检验标准和判定标准

前文提到,食品检验一般包括常规理化检验、色谱检验、光谱检验、微生物检验等,同时,每一种检验类型的不同检验项目往往有几种检验方法。因此,业务受理员在与委托方交流时要明确其检验需求,如检验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要求、判定标准要求等,并提供合适的检验方法和判定依据。另外,业务受理员还要与检验检测科沟通,知悉该科室当前是否满足检验该项目的条件,包括试剂、标准品、仪器设备、环境条件、人员等是否到位,并进一步商讨是否接受该检验业务。

2.4.4 明确检验时效

检验报告的出具要经过业务受理、任务下达、样品制备、样品检验、结果录入、记录校核、报告编制、报告审核、报告签发等流程。对于监督抽检样品,机构会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要求确定检验时效[6]。对于委托检验样品,特殊情况下,如委托方有要求,检验时效应由业务受理员、检验检测科、委托方三方共同商定,必要时上报技术负责人,既要充分考虑到检验检测的实际情况,又要避免影响委托方正常使用检验报告。

2.4.5 样品的处置

对于复检备份样品的处置,机构样品管理程序中已明确了样品保存期限及处理方式——当样品达到保存期,一般按程序要求申请处理即可,但整个处置过程最好是在监控设备(如执法记录仪、摄影机等)下进行,同时还要保存好处置照片及相应台账[9]。对于委托检验,委托方检验后要求退样的样品,在签定合同时就要明确样品处置问题,做好明确记录,并按委托方要求管理好样品,当样品保存期无法满足退样要求时,一定要向委托方当面说明。

3 业务受理的优化

3.1 加强业务受理员的培训

机构可以经常组织业务受理员参加培训,包括业务受理流程优化、接待礼仪、实验室管理体系、食品分类、生产许可、政策法规、各类标准、检验检测技术、样品管理等方面。经过业务受理流程优化培训,可以让业务受理员借鉴其他机构业务受理流程的相关宝贵经验,进一步认识到优化业务受理流程的重要性,从而提高业务受理员的积极性和工作效率;接待礼仪培训可以让业务受理员更得体地应对委托方咨询,解决委托方疑惑,从而提高委托方满意度;实验室管理体系培训可以邀请质量负责人采取内部宣贯的方式进行,通过培训让业务受理员充分了解整个实验室的运行情况,更加明确业务规范内容及自身职责;食品分类、生产许可、政策法规、各类标准、检验检测技术等方面的培训可以使业务受理员在选择检验检测项目时更加科学合理,下达项目标准值时更加准确规范;样品管理贯穿检验检测的全过程,通过样品管理培训,业务受理员能更好地把握样品的接收、流转、贮存、处置及样品的识别等各个环节,以确保检验检测样品的有效性和完整性,从而保证检验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培训可以采取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引进来、走出去的方法大大提升业务受理员的综合业务水平,从而提高业务受理的效率。

3.2 利用网络平台提高KingsLims的录入效率

KingsLims录入包含单位信息(受检单位信息、标称生产单位信息、委托单位信息、抽样单位信息)、样品信息、检验信息(检验项目信息、检验依据信息)等,需要录入的信息量很大,故可以借助网络平台提取相关信息以减少信息录入的工作量,同时还可以对已知信息进行二次核对[10]。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可以搜索到企业的相关信息,如企业名称、企业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经营范围等[1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可以搜索到生产许可获证企业的相关信息,如生产者名称、生产地址、社会信用代码、生产许可证编号、食品类别、许可明细等[12]。借助这两个网络平台,能够获得的信息量大,信息录入也可更加便捷快速,准确率更高。

3.3 对接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

根据长市监函[2019]218号文的相关要求,为规范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和核查处置工作,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自2020年1月1日起中心将全面使用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开展食品抽样检验工作[13]。为了满足中心检验检测任务流转、报告打印及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录入的需要,目前中心业务受理员要同时录入KingsLims和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两个平台,工作量较大。通过前期调研,明确了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可以完成任务的流转及报告的出具,但是对于县级检验检测机构来说还无法进行数据的抓取,而数据报送又是检验检测机构的一项常规且重要的工作,如果能解决数据抓取问题,成功实现KingsLims与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的对接,业务受理效率将会进一步提高。

4 结语

业务受理作为检验检测机构的窗口,业务受理员是面对委托方的第一人,其专业素质关系着委托方对机构的信任度及机构服务能力的最初评价。业务受理员明确机构业务受理基本流程、具备应有的业务受理能力、能够有识别风险的敏感度,对于机构检验检测工作的有序开展起到了基础性的作用。检验检测机构应该不断加强业务受理员的培训和教育,业务受理员也要在日常工作中进行点滴积累,不断提高自身业务受理水平。

参考文献:

[1]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2019年5月9日).

[2] 长沙县食品安全检测中心质量手册(2019年05月01日).

[3] 李东刚,李春娟.实验室管理中食品检验业务受理的适宜性评价.现代测量与实验室管理,2014(02),55-56.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GB 5009.22-2016.

[5] 中国质检出版社教育培训中心,中认检验(北京)检测技术研究院.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标准释义及评审要点解析:RB/T 214-2017.

[6]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1号).

[7] 关于进一步规范食品检验机构委托检验工作的通知(国质检认〔2012〕244号).

[8]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63号).

[9] 长沙县食品安全检测中心,程序文件.样品管理程序(2019年05月01日).

[10] 赵亚风,刘琦,李蕊岑,马文娟,宋红丽.食品检测业务受理的优化与探讨.食品工业,2017(01),200-202.

[11]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12]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司http://www.samr.gov.cn/spscs/.

[13] 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使用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开展食品抽样检验工作的通知(长市监函[2019]2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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