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登陆 | 注册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3月,食品行业将实行这些海关政策

2021-03-02 17:43:16 来源:

评论0  我来说两句

近期,都有哪些海关相关新政策、新规定开始实施?快来了解一下吧!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14号

关于进口老挝屠宰用肉牛检疫卫生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农林部关于中国从老挝输入屠宰用肉牛的检疫和卫生要求议定书》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老挝屠宰用肉牛进口。现将进口老挝屠宰用肉牛检疫卫生要求予以公布(见附件)。特此公告。自2021年2月10日起实施。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1年第15号

关于防止阿尔及利亚高致病性禽流感传入我国的公告

近日,阿尔及利亚官方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通报本国家禽发生H5N8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为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防止疫情传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自2021年2月19日起实施。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16号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实施有关事项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45号,以下简称《办法》)于2020年12月21日发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自2021年3月1日起实施。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17号

关于进口塞尔维亚玉米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塞尔维亚共和国农业、林业和水管理部关于塞尔维亚玉米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塞尔维亚玉米进口。现将具体植物检疫要求予以公布(见附件)。特此公告。自2021年2月26日起实施。

微信关注

相关热词搜索:

[责任编辑:]

相关阅读

参与评论

食安中国 Copyright © www.cnfoodsafety.com 2012-2018

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09075303号 海淀分局网络备案编号:1101085079,1101055372

主办单位名称: 北京中商富安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39号万地名苑1号楼1004室(邮编100039)

联系电话:010-88825653   010-88825683  010-64972251   010-88825687   业务咨询:010-88825689   值班电话:18500121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