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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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超市食品无追溯码将被罚

2014-06-18 10:37:03 来源: 食安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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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快今年下半年,上海食品流通业的经营者就要为消费者提供可查询追溯信息的销售单据,一些规模型企业的经营者还必须向消费者出示具有追溯码的食品货架标签。据悉,该市首部有关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的地方政府规章——《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日前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该办法如通过并施行,违反相关规定的超市、大卖场、中型以上食品店经营者最高可被罚1万元。

  据了解,这部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显示,粮食及制品、畜肉及制品、禽类、蔬菜、乳品、食用油、水产品、酒类等8大类食品将被纳入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体系。这些食品生产(含种植、养殖)、流通、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信息都要可追溯,相应责任人如果未尽到记录、报送、归集、共享、查询、公布等责任,将被追究和处罚。

  专家指出,以往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只能追到食品生产环节,此办法则将农业种植、养殖环节也纳入了可追溯的范围。

  专家认为,该办法施行后,将彻底倒逼食品生产经营者重视有关食品安全的追溯工作。据悉,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建立追溯信息电子档案。其向该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系统报送的信息至少要涉及四个方面:食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批号或经营日期)、数量;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名称、联系方式、资质证明材料或身份证号;供货者的名称、联系方式、资质证明材料或身份证号;食品检验检测报告等食品合格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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