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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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当劳遭遇“中国式”难题

2014-10-28 09:59:04 来源: 食品商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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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誉为加盟连锁标杆的麦当劳,最近也有点烦,其湖南地区的加盟商湖南迈湘餐饮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湘投资”)目前陷入股权纠纷。根据麦当劳严格的加盟制度,是不允许存在多名不是一个家庭成员的股东或隐形股东的,而这在中国,代持股权则受法律保护。

  目前,迈湘投资的隐名股东一方李波等四人已经向长沙当地法院提起上诉,法院已受理。而迈湘投资的显名股东一方李清江在事件升级时曾召开媒体会对外进行回应,表示不存在隐形股东。但是李清江却表示:“目前双方进入司法程序将不再接受媒体对此事的访问。”

  了解到,尽管麦当劳对加盟商的资质要求非常严格,包括加盟商的资金来源都需要做出说明,甚至家庭背景及个人成长历程和素养方面都有要求,包括对加盟商之后的管理也有一套详细的标准,但是这些都会遇到“中国式”的挑战。正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如果迈湘投资的股东矛盾不爆发,外人绝对是不知道背后还有这么一个故事的。

  “隐形股东”浮出水面

  在国庆黄金假期的最后一天,10月7日上午9时许,李波等人突然进入长沙市麦当劳平和堂五一广场店,将店内所有客人“劝离”,随后用链条锁住大门,并在店门口张贴了“警示函”。

  这一家店是麦当劳1998年在湖南省开出的第一家麦当劳餐厅,位于长沙市中心位置。该店被锁之后,湖南麦当劳经营方——湖南迈湘餐厅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湘食品”)相关负责人赶到店里跟李波谈判。

  “我之所以采取这种方式,主要目的是逼李清江出来跟我们谈。过去跟他沟通多次但无果,最近找不到他了,但是那天他还是没有出现,来了位副总和其他几位负责人。”李波称,大约过了两个小时,该店恢复正常营业。

  张贴在店门口的“警示函”写道:迈湘餐饮、李清江,根据你与我们(李波、郑晓静、郑波、刘斐四人)2012年9月16日签订的《投资合作协议》约定,我方累计投资数千万元用于麦当劳餐厅的经营,享有35%收益及权益。

  “能够拿下麦当劳湖南总代理,这是我们整个团队的成绩。要知道当时想拿这个代理权的人很多,包括本地有实力的零售企业。”郑晓静表示。

  对李清江关于“隐形股东”的否认,李波和郑晓静非常愤怒。李波拿出《投资合作协议》的复印件展示,“这里都有李清江的签名及手印,这手印不可能伪造吧”。一同看的,还有一份法院的受理书。“我把这些证据全部交给了法院。”李波说。

  在麦当劳平和堂五一广场店被封第二天,李清江向湖南当地媒体表示,迈湘食品是经麦当劳总部授权的特许经营公司,迈湘投资是其唯一股东。李清江和其太太梁珍珍分别持有95%和5%的迈湘投资股份,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持股的主体。

  查询工商相关资料也证实了上述股权关系。李波也承认,确实他们四人的股份没有在工商登记材料中显现,但是在中国代持股份是合理合法的。他还讲述了其中的隐情,当初之所以这么做,是为了满足麦当劳一方的要求,即只允许一个股东或者是一个家庭成员股东。

  “我为了谨慎,此前为了给李清江凑钱,我从自己的公司打了700万元到他个人账户上,但是我要求他把钱打回来,我再从我个人的账户上给他个人账户上打钱,就是为了区别开来。我们四人打钱都有银行记录的,包括这个《投资合作协议》都是请了律师的。”李波。

  郑晓静称,“双方的矛盾导火索有两件事情:一是李清江在未知会我们的情况下就因一小事将我们派过去的会计开除了;还有一件就是在与麦当劳谈判期间花的一笔顾问费双方存在分歧。”

  李波还透露出一个细节,李清江分多次向包括他在内的四名股东个人账户打款,总额略比他们作为资本金的高。“他以为这样就把我们清除股东之外了,问题是我们不清楚这钱到底是什么钱,投资时有合约,就算要收购我们的股份也应该坐下来谈,也要签订个东西。”

  “事实上,我们《投资合作协议》上针对双方的退出机制都进行了约束,都有相应的条款的。现在我们向法院起诉就主张一个权利,恢复我们股东的权利。”李波说。

  加盟商管控现难题

  迈湘食品正式接手湖南麦当劳是2012年10月1日0时,这源于麦当劳在中国推出的一项计划。郑晓静回忆,当时麦当劳推出了13个省份的加盟计划,而湖南是其中市场比较大的一家。收购前麦当劳在湖南有36家餐厅和2家新店,共38家餐厅,转让价达2.4亿元。

  据了解,麦当劳此前在湖南这36家店都是自营,转为加盟代理主要是为了快速发展,赶超竞争对手肯德基的发展速度。现在,湖南加盟商的股权纠纷就爆出了冰山一角。有人质疑,其他省份的加盟商是否也存在这样的隐名股东?“这个事情是我们团队一起运作的,并且请有顾问团队来包装李清江使之满足麦当劳的加盟条款。”李波说,尽管麦当劳有相当多的条款,但最终通过运作还是拿下来了。

  甚至一些加盟商并不按麦当劳的相关条款执行,耍起了“中国式”的小聪明。比如在一些新店装修上,麦当劳是要求指定的装修商来施工的,一些加盟商为了降低成本,甚至不惜出钱让指定装修商只出名收钱,干活的却是加盟商自己另外请的人,以期降低成本。

  中国政法大学特许经营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李维华认为,从这个案例来讲,是加盟商的问题。作为品牌方,麦当劳应该杜绝这样的加盟商存在。而这种“中国式”变通的做法,正是很多中国连锁企业做不起来的根本原因。要解决这个问题,需要“一软一硬”的措施,“一软”是指通过宣传企业文化和利益的引诱;“一硬”是指需要系列健全的合同来约束和一套强大的督导体系。麦当劳这个案例给中国的特许连锁企业带来了一个教训和启发。

  长期关注连锁加盟的北京市昭德律师事务所孙连会律师认为,这种“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中国式变通,连麦当劳这种制度健全的公司照样也避免不了。这不能说麦当劳在制度上有什么不合理,只能说,要求品牌方不断加强机制建设。

  在孙连会看来,麦当劳唯一能做的只是在合同中明确不允许存在这种股权代持,这一块麦当劳肯定是有的,问题是:中国法律对股权代持是承认的,应该支持实际出资人的权利。孙连会认为,这种股权代持在中国相当普遍,麦当劳本身很难防范,这也是麦当劳与加盟商之间出现在的一个新的问题。这件事情对麦当劳会产生一正一负的影响,负面影响是对麦当劳的加盟体系和品牌形象,甚至湖南市场都会产生不利影响;正面影响是麦当劳在后续的加盟过程中会吸取教训,采取更有效的措施。

  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潘志勇律师提醒,股权代持存在以下几个法律风险。一是股东地位不被认可,由于公司股东以工商登记为准,因此如果不记载实际股东的姓名,那么在法律上实际股东的地位是不被认可的,也就为股东权利的行使设置了障碍。二是代持股人恶意损害实际股东的权利,比如擅自出让股权或者滥用表决权。三是由于代持股人自身原因导致诉讼而被法院冻结保全或者执行名下的代持股份。四是代持股人意外死亡等,则其名下的股权作为财产有可能涉及到继承的法律纠纷。

  就湖南加盟商的股权代持纠纷,向麦当劳中国区品牌总监许颖婷求证,她回应:“对于长沙麦当劳平和堂餐厅的情况,我们将向湖南市场的被特许人详细了解情况,并会保持关注。麦当劳将一如既往地向顾客提供优质的用餐环境及用餐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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