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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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基因食品安全有法可依

2014-12-01 15:10:42 来源: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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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转基因安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规范、严谨,可以确保安全。我国建立了一整套适合我国国情并且与国际接轨的法律法规和技术管理规程,涵盖了转基因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进口许可以及产品强制标识等各环节。转基因产品是否安全,是由多领域的科学家按照严谨的科学标准、严格的法规程序来评价的,不是由哪个工作部门或者哪个人说了算的。

  我国对农业转基因生物实行分级分阶段安全评价管理制度。研发人向本单位生物安全管理部门、相关政府监管部门报告,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技术资料。管理部门组织专家依法开展技术审查并提出意见,反馈给申请人。监管部门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拟申请环境释放、生产性试验和申请领取安全证书的单位,以及中外合作、合资或者外方独资从事转基因研究和试验的单位,须按照安全评价指南的要求提交书面资料,经本单位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小组审查和试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向农业部行政审批办公室提出行政许可申请。农业部组织安委会进行安全评审和审批。

  2013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农业部在官方网站“热点专题”的“转基因权威关注”栏目(http://www.moa.gov.cn/ztzl/zjyqwgz/)主动公开了农业转基因生物相关法律、法规、安全评价标准、指南、检测机构、安委会工作规则和委员组成名单等。对于转基因生物安全审批结果及相关安全评价资料,农业部也按年度及时在网站上予以公布,这些资料公众都可以在网站上查询。通过信息公开,提高了我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审批和管理的透明度,满足了公众的知情权。

  (由中国科协科普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专家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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