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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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部门:功能饮料不能代替饮水

2015-04-10 10:58:25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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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场上各种“功能饮料”“保健饮料”琳琅满目,消费者选购、饮用时有何注意事项?福建省食药监部门提醒,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饮料要按照说明书饮用,功能饮料不是对谁都适合,也不可用功能饮料代替水食用。

  福建省食药监局提醒消费者,功能饮料是指通过调整饮料中营养素的成分和含量比例,在一定程度上调节人体功能的饮料。《中国软饮料分类标准》中将功能饮料划分为三类,即营养素饮料、运动饮料和特殊功能饮料。营养素饮料含有一定的指人体日常活动所需的营养成分,运动饮料含有电解质能很好地平衡人体的体液,而我国仅少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饮料取得保健食品身份。

  福建省食药监局提醒,功能饮料不能代替水。水是人体维持正常生理活动的重要营养素,除了它自身的营养素外,还起着溶化、吸收各种营养素、排出机体各种代谢废物、参与体温调节等作用,因此功能饮料不能代替水食用。

  功能性饮料也不是谁都适合。营养学家认为,功能性饮料一般是在水里加入了维生素、葡萄糖、矿物质、电解质、赖氨酸、牛磺酸等成分。这些成分有一定的抗疲劳和适量补充钙、钾、矿物质、电解质等作用,比较适合特定需要人群食用。

  此外,对于取得保健食品产品注册批件的功能饮料,包装上有规定的适用人群、不适用人群和每日饮用剂量,消费者应严格按照规定饮用该类功能饮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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