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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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沂水食药局打造“食安校园”

2015-07-24 17:32:41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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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沂水食药局打造“食安校园”
本刊记者   姜文华
  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保障食品安全,德治是标杆,法治是底线。今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以“尚德守法,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法治化水平”为主题,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大力宣传普及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集中展示食品安全政策法规制度建设成果,无论是对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构建食品安全法治秩序,还是对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都必将产生积极影响。本刊记者近日来到了山东沂水县食药监局,就学校的食品安全情况进行了采访。

  记者了解的,山东沂水县食药监局为了进一步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实现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今年以来,沂水县食药监局以“保障食品安全,建设和谐校园”为主题,在全县176处中小学成立了“学生生活委员会”,在师生中大力开展了“十个一”活动,对学校周边200米以内的食品经营单位进行专项整治,全方位提升广大师生食品安全意识,切实保障了学校食品质量安全。

  成立“学生生活委员会”

  由校长任主任,分管副校长任副主任,民主推荐的部分家长代表与学生代表、乡镇食安办人员、食药监所工作人员、部分社会监督员等有关人员为成员,定期组织食品安全知识学习培训提升素质能力;每月对校园内的超市及食堂等涉食单位考核一次,将考核结果作为下学期是否允许其继续经营的主要依据;每月对校园周边食品店及食品摊贩按照《学生生活委员会工作职责》规定的内容检查一次,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及时报告当地食品药品监管所依法进行处理,大大提高了师生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真正实现了校园食品安全共管共治。

  积极开展“十个一”活动

  即每处学校设立一处假冒伪劣食品实物展示台,使学生近距离了解假冒伪劣食品有关知识;开展一次食品安全征文比赛活动;举办一次食品安全知识讲座;开展一次学生食品安全义务宣传活动;为父母(亲属)上一堂食品安全知识课;组织一次学生家长参观学校食堂活动;每个班级最少确定一名食品安全联络员,并确定为“食品监督员”;每学期上一节食品安全教育课并召开一次“食品安全主题”班会;每处食堂设立一个食品安全温馨提示牌,每天中午有一名学校工作人员或食药监所工作人员陪餐;每月召开一次校园食品质量安全评测会,发放调查问卷,将调查结果作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确定学校涉食经营单位日常巡查重点的依据,多渠道强化了学生及相关人群的食品安全知识和食品鉴别能力。

  开展专项整治

  对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面向学生经营的食品店、餐饮店和食品摊贩进行了专项整治。对符合条件的全部发放了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全部发放了备案证;要求负责人分别签订了《食品店食品安全承诺书》、《餐饮店食品安全承诺书》及《食品摊贩食品安全承诺书》张贴于经营场所醒目位置;督促其进货时将供货者许可证复印件及进货单据单单留存,放置于经营场所;对食品摊贩使用的米、面、油、肉、鱼等加工原料,添加剂的名称和生产厂家,在《食品制售摊贩加工原料、添加剂名目公示》上如实登记,并与实名备案证一并悬挂于醒目位置,进一步规范了学校周边食品经营行为,保证了师生校外就餐放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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