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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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留样,为饮食安全留“根”

2015-12-29 15:38:04 来源: 海南日报(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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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3日,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思源实验学校的饭堂里,工作人员将刚煮好的饭菜取样后装在容器里,并贴好标签储存进冰箱里保存两天,这样,如果学生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就能有根可查。

  据介绍,为了保障学生饮食安全,琼中县学生营养办公室要求每个学校食堂建立食品留样制度,要求留样食品保存48小时,进餐者无异常,即可处理留样食品。如有异常,立即封存,送食品卫生安全部门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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