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登陆 | 注册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辽宁检验检疫局主持制定四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016-01-14 18:04:34 来源:

评论0  我来说两句
日前,辽宁检验检疫局主持承担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贝类中腹泻性贝类毒素的测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贝类中神经性贝类毒素的测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贝类中记忆丧失性贝类毒素的测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贝类中麻痹性贝类毒素的测定》四项贝类毒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布实施。

    标准研制过程中,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等领导和专家对辽宁局的标准整合工作作出高度评价,认为辽宁局在国家标准整合工作中开了个好头,做了大量的工作,保质保量把贝毒标准整合工作做得很扎实,在此次国标整合工作中充分发挥表率作用,率先完成了贝毒检测国家标准整合工作。

    目前全球海洋环境遭受严重污染,贝类毒素作为污染物严重威胁贝类增养殖区的环境质量和食品安全。我国是世界贝类养殖大国,贝类养殖在海水养殖结构中位居首位。2004年以来,我国贝类监测水平因达不到欧盟标准要求而始终没有进入欧盟市场。

    四项贝类毒素检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发布实施,将进一步提高并规范化我国腹泻性贝类毒素、麻痹性贝类毒素、神经性贝类毒素和记忆丧失性贝类毒素的检测监管水平。对于指导我国海洋环境监控、贝类养殖,贝类出口加工,国内贝类食品安全检测和监管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为我国海洋经济和食品安全提供技术标准和保障。

微信关注

相关热词搜索:检疫局 辽宁 食品安全

[责任编辑:]

参与评论

食安中国 Copyright © www.cnfoodsafety.com 2012-2015 版权所有 海淀分局网络备案编号:1101085079,1101055372京ICP备09075303号-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39号万地名苑2号楼504室(邮编100039) 联系电话: 010-88825653 业务咨询:010-88825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