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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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振华:分享上海经验 关注风险交流

2016-06-29 09:59:57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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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安全导刊讯】6月28日,在北京举办的首届中国食品消费者论坛上,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副局长、上海市食品安全联合工作会主席顾振华分享了上海市在处理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工作方面的经验,同时明确了风险交流在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中的重要性。

       据顾振华介绍,上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很早就建立了12331专业的食品安全热线和专业机构,并采用了“两个建立”、“四个统一”的举措。“两个建立”,一是在各个区县、各个食品相关委办局,包括食药、质检、工商、出入境、公安、卫生等相关部门确立接受处理投诉举报的机构和人员;二是在市、区、街镇基础上建立统一的平台,更好地处理投诉举报工作。“四个统一”分别是指无论消费者向哪个部门进行投诉,都由平台统一受理;乡镇、区县、市级和各委办局,在统一平台上资源共享;由市政府办公厅统一印发投诉举报流程相关的文书;统一确立投诉举报的分析分类办法。

       除了上述举措,在创新方法上,顾振华也介绍了上海市的一些经验。他说,要把举报从被动受理变成主动出击,充分发挥投诉举报中心的“哨兵”作用;定期对投诉举报的信息进行分析,掌握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点和重点;建立舆情主动监测,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提供预警来引导消费和及时控制风险;开通语音留言,防止高峰期的投诉举报遗失,缩短投诉举报人的等候时间;建立有奖匿名举报,大大激励投诉举报人的积极性,拓展案件来源信息;编制上海食品安全状况白皮书,作为上海人代会、政协会议参考资料,通过上海一些主流媒体及时发布相关信息,组织信息交流,解答消费者的困惑。这些措施,都在食品安全管理的各个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最后,顾振华在介绍上海解决投诉举报工作经验的同时,也强调了风险交流在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中的重要性。他表示,风险交流是风险评估、风险管理中最重要的环节,但在我们国家,风险交流是短板。他认为风险交流必须是双向的,互动的,从管理者到被管理者,从市场到社会共治达成共识是风险交流的本质。只有政府监管部门、企业、研究机构、媒体、消费者通过互动,才能真正了解食品安全风险所在,才能更好地进行风险管理,从而有效地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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