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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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沧县规范入网食品交易行为 营造放心食品网络安全

2016-11-18 16:39:40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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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博 曹春亮

  随着网络信息时代的高速发展,网络销售、网络购物成为广大群众销售、消费的主要渠道,网络食品安全问题也越来越突显,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于2016年3月15日审议通过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并于2016年10月1日施行,为规范网络食品交易行为、保证网络食品安全提供了法律保障。

  河北省沧县是“金丝小枣之乡”,崔尔庄镇有我国北方最大的红枣交易市场,当地不少居民将这一市场优势和网络交易平台对接在网上销售各种红枣和红枣制品。为及时规范网络食品交易行为、全面保证网络食品经营安全、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指示精神尽快传达给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沧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察队近日在崔尔庄镇政府大礼堂组织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了网络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参加此次培训的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共64人,其中,崔尔庄镇50人,高川乡10人,大褚村乡4人。

  培训会由沧县食品安全监察队队长赵文生同志主持,会上赵队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参加培训的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详细解读、认真诠释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的相关条款,着重讲解了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在网络销售过程中应该履行的义务以及违法后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结合工作实际严肃指出了有些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现实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问题,严厉督促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要按照《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规定的条款进行反复自查,并根据规定的内容进行严格整改。届时,沧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及时跟踪检查整改效果,严格查处不法经营行为,确保网络食品经营安全。

  会后,沧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参加培训人员发放了《食品安全法》和《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等手册,希望所有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好好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树立安全第一主体责任意识,要老老实实做人,规规矩矩做生意,不碰触道德底线,不触犯法律红线,不做违法犯罪的事,保证网络食品经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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