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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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督查组对许昌市进行督导检查

2016-12-20 17:47:37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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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记者 柴占阳

  根据国务院农村食品安全治理专项工作安排,12月19日,国务院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督导组组长、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王玲一行8人,对许昌市进行了督导检查,许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艾祥涛陪同。

  督查组听取了市政府食安办主任、食药监局局长王三宝关于许昌市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对我市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形成的相关实证资料进行了认真查阅。2015年11月下旬,国务院食安办、公安部、农业部、工商总局、食药监总局等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意见》,许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狠抓基层基础建设,在全省率先完成基层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任务,扎实开展了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清源”、“净流”、“扫雷”、“利剑”等专项治理行动,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管理工作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前列,全市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水平得到显著提升,成功纳入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第三批试点。

  督导组现场实地检查了长葛市淑君中学、德和大酒店、家佳生活广场、单迎农牧股份有限公司、长葛市后河镇食药监所、后河镇闫楼村“百姓食堂”等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关键性环节,督查组对许昌市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尤其是对许昌市“明厨亮灶”视频工程在全国率先深入到乡镇学校、餐饮单位,农村集体聚餐在全国第一个通过网上备案登记等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探索了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基层经验,创出了农村食品安全治理许昌模式。

  通过督查,督查组对学校食堂、流通企业精细化管理给予了很好指导性意见,对全面提升许昌市农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将有力推动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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