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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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龙华区食药监局 查处两起销售过期食品案件

2017-03-22 11:15:14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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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记者 韦昌惠 吴育春

为进一步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加强对食品药品的监督管理,保障广大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近日,海口市龙华区食药监局及各基层所纷纷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行动,主要查看经营者的主体资格,证照是否齐全,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包装、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情况,严防过期和“三无”食品流入市场。

3月8日,金盘食药监所对辖区内商行、超市等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位于海口市海秀中路的海峰昌商行一货架所销售的十余盒水晶糖姜、红糖姜、酸梅糖姜以及两箱糖姜生产日期均为2016年3月8日(保质期为12个月),涉嫌过期食品;且糖姜的外标签上写着“具有促进血行、袪散寒邪的作用,可很好地预防治疗着凉,感冒,还能抗衰老……”等宣传预防治疗功效的语句,不符合相关规定。

随后,执法人员在该商行的零食货架上检查时又发现,两包达利园软面包的生产日期为2016年7月10日(保质期为6个月),已过期近两个月。

依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当场对上述不合格食品进行了查扣,对该商行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在另一家位于海垦路的玉瑾批发超市内的食品货架上,执法人员发现米格玛、蛋糕、芝麻煎卷等过期食品共计8袋。其中徐福记米格玛香烤牛排味、米格玛奶油玉米味、岩板烧芝麻煎卷的生产日期均在2016年2月25日之前,已过保质期。磨堡欧式传统蛋糕,生产日期为2016年2月20日(保质期为9个月),已过期近四个月。

金盘食药监所执法人员要求,该超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一定要加强进货查验和对销售、库存食品生产日期的清查,一旦发现过期食品必须及时下架、停止销售。随后,执法人员依法将上述过期食品进行查扣,立案调查处理。

龙华区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食品药品安全责任重大,将继续加大查处力度,增加检查频次,对辖区内的食品店、餐饮店、药店加强监管,严厉打击各类食品违法违规行为,促进食品药品产业的健康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吃得安全吃得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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