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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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巩义市食药监局 全力保障群众饮食安全

2017-04-21 11:04:06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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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记者 孙明
    为督促网络食品销售及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意识,严厉打击网络食品销售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网络食品经营秩序,确保网络食品销售安全,巩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4月14日召开网络食品销售及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食品安全责任约谈会,集体约谈百度糯米、美团外卖、饿了么及大众点评等10家网络食品销售及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巩义分支机构负责人。

集体约谈会组织学习了《食品安全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传达了《河南省网络食品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和《河南省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会议要求各网络销售平台负责人一是要依法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地现场核查,严格审查入网经营者的经营资质并规范公示相关信息;二是要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对已入网的食品经营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前期未经资质审查的,应暂停其入网经营,待资质完善并通过审查后再允许其入网经营。对一直不办理合法资质的入网单位,应对其做出强制下线处理,并及时将存在的问题报告市食药监局。三是建立协作机制,第三方平台每月要将本平台入网食品销售单位名单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并接受监督。四是要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建立并落实消费纠纷处理和消费者权益保障制度,及时处理消费纠纷。

会上,各网络食品销售平台负责人签订了承诺书,承诺立即开展内部自查自纠,依法从事经营活动。下一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根据工作部署,对网络食品销售及网上订餐平台和商家开展专项检查行动。

同日,巩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巩义市人民法院召开食品安全新闻发布会,河南法制报、河南电视台、巩义电视台、巩义时讯等省、市级多家媒体单位及群众代表共30余人参加了此次发布会。会上通报了四起涉食品安全犯罪刑事案件审判的情况,介绍了巩义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情况,并回答了媒体记者的问题。

会议上,首先由市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李韶锋通报了近期法院办理的4起涉食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件,包含“99包子店制作包子皮使用含铝泡打粉案件”“巩义城区巴建平全羊鲜汤馆使用含铝泡打粉和面做小笼包子案件”“孝业优质胡辣汤店制作包子皮使用含铝泡打粉案件”及“安泰街于家糁馆早餐店小油条违规过量添加明矾案件”;其次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队长李晓慧介绍了巩义市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情况和2017年重点工作安排。最后,发布会进行答记者问,针对媒体记者提出的《刑法》对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的处罚如何规定、巩义市严厉查处案件所采取的举措、食品药品安全重点整治方向等问题进行了详细回答。发布会后,与会人员集体旁听了“巩义市城区王家包子店使用含铝泡打粉案件”的审判。

近几年,市食药监局在抓好食品药品日常监管工作的同时,注重发挥食品药品检验监测的技术优势,始终保持从严查处和打击食品药品违法案件的高压态势,建立并巩固完善与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司法部门的联席会议、信息互通、工作协调、案件移交等机制,加大案件侦办力度,从快从重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2016年共完成食品抽检609批次,不合格28批次,合格率95.4%,药品抽检101批,合格率100%,对不合格的食品进行了立案查处。去年共查办食品药品案件103起,结案率94.2%,其中移送公安司法机关25起,立案14起,截止目前刑事判决9起,在社会上起到了强有力的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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