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登陆 | 注册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河南省食药监局:选购月饼须注意包装标识

2017-09-30 11:24:37 来源: 河南日报网

评论0  我来说两句
  中秋佳节临近,月饼作为传统节令食品,已进入消费高峰期。9月26日,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就月饼选购、储存等注意事项发布提示。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月饼时,应选择有合法资质的正规超市、商店,选购有“qs”或者“sc”标识,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表、执行标准、营养标识齐全的产品。谨慎购买小摊点特别是流动摊贩所售月饼。购买时注意查看经营者的储存条件是否符合产品包装要求的储存条件,产品包装是否完整,散装月饼的盛放容器是否清洁;不要购买外观异常、无保质期的月饼。购买时应索要购物小票或发票等凭证。

  消费者网购月饼时应与商家确认月饼的保质期,尤其是现做现卖的手工月饼,需要确定邮寄时间,以防过期;购买时,应选择具有正规运营资质、信用评价高的网站和店铺,并尽量选择货到付款方式,减少网购风险。

  月饼忌高温又怕潮,购买后应按照产品包装上标识的保存方法进行保存,打开包装后应及时食用。

微信关注

相关热词搜索:河南省 月饼 标识

[责任编辑:]

参与评论

食安中国 Copyright © www.cnfoodsafety.com 2012-2015 版权所有 海淀分局网络备案编号:1101085079,1101055372京ICP备09075303号-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39号万地名苑1号楼1004室(邮编100039) 联系电话:010-88825653   010-88825683  010-64972251   010-88825687   业务咨询:010-88825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