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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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基因与转基因食品安全监管

2018-04-25 20:43:49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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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玲
    基因是控制生物性状遗传信息的功能和结构单位,其主要指具有遗传信息的DNA片段。转基因是指将物种本身不具有的、来源于其他物种的功能DNA序列,通过生物工程技术,使其在该物种中进行表达,使该物种获得新的品种特征。
转基因技术原理简介
    转基因技术首先需找到物种原本存在决定遗传信息的内源基因(Gene),通过基因组成中起“开”作用的启动子(例如pCaMV5S花椰菜花叶病毒35S启动子)打开基因片段,接入生物体中原本不存在的外源基因;启动基因组成中起“关”作用的终止子基因(例如tNOS来源于农杆菌的胭脂碱合成酶基因终止子)完成基因合成,使外源基因的某种功能得以表达。其中内源基因是生物体中专属的基因,食品常用的内源基因有SPS(大米)、Lectin(大豆)、Patatin(马铃薯)、PG(番茄)、Wx012或GAG56D(小麦)、Zein或Ivr(玉米);外源基因常见的有FMV35S、CP4-EPSPS、NPTII、PAT、BAR、ubiquitin等,其能够使转基因物种表现出高产、优质、抗病毒、抗虫、抗寒、抗旱、抗涝、抗盐碱等功能。
    外源基因和终止子,以大豆为例,其检测项目为Lectin gene、CaMV5S、CP4-EPSPS、NOS terminator。转基因食品常用的两个检测方法是2017年2月1日最新实施的《SN/T 1204-2016植物及加工产品中转基因成分实时荧光PCR定性检验方法》和《SN/T 1202-2010食品中转基因植物成分定性PCR检测方法》,但这两种检测方法只能进行定性检测,无法准确定量。除此之外,食品转基因检测中经常遇到的问题是深加工食品内源基因无法检出,如部分精炼大豆
    通过转基因技术的图解(见图1)可以看出,转基因食品检测目标主要是内源基因、启动子、油。内源基因未检出有以下3种原因:①样品中的DNA已经降解,如调味品、香精、酒精等产物经过高度提取或发酵,DNA部分降解;②样品中的DNA含量过低,如酱油、大豆卵磷脂;③样品中含有抑制PCR反应的物质,能够抑制PCR反应的物质有苯酚、乙醇、单宁酸、尿素、溴酚蓝、Fe3+等。
转基因食品相关的法律法规
    转基因食品的安全问题一直备受关注,我国对转基因食品也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①《食品安全法》,2015年10月1日实施,第六十九条: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当按照规定显著标示;第一百二十五条: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未按规定进行标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甚至吊销许可证。②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4号)。③进出境转基因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62号)。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6令第7号修改),2016年10月1日起实施。⑤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办法(农业部2004令第38号修改)。⑥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农业部2004令38号修订)。⑦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审批办法(农业部令第59号)。
转基因食品安全管控
    转基因食品的监管主要从研发、生产、流通、进出口四个方面把关,形成“1+1+5”的管理模式,即以全国人大提出的《食品安全法》及国务院提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为主,辅助农业部在研究和试验上提出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生产加工中提出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审批办法》,经营销售中提出的《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进出口中提出的《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办法》《进出境转基因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等法律、条例和办法配合管理。
    研发的监管对象有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与试验的单位或个人,主要是科研院所、种子公司,其需获得的安全证书和品种审定证书。如2009年11月27日,农业部批准了“华恢1号”、“Bt汕优63”两种转基因水稻,一种BVLA430101转基因玉米的安全证书。
 
    生产中需要有生产许可证或加工许可证,商业化生产还需要安全生产和品种审定证书。现在获得安全证书的转基因植物有7种——耐贮藏番茄、抗虫棉花、改变花色矮牵牛、抗病辣椒(甜椒、线辣椒)、转基因抗病番木瓜、转基因抗虫水稻、转植酸酶玉米;可商业化种植的有抗虫棉花、转基因抗病番木瓜。
    流通中需要经营许可证和标识,第一批实施标识管理的农业转基因生物目录中包括以下几类,①大豆种子、大豆、大豆粉、大豆油、豆粕;②玉米种子、玉米、玉米油、玉米粉(含税号为11022000、11031300、11042300的玉米粉);③油菜种子、油菜籽、油菜籽油、油菜籽粕;④棉花种子;⑤番茄种子、鲜番茄、番茄酱。
    进出口流通监管中,进口需要向国家质检总局申请,办理转基因产品过境转移许可证;出口需要向当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提供输出国转基因产品进京要求,获得相关检验检疫单证,非转基因产品给予非转基因证明。这方面农业部批准发放了巴斯夫农化有限公司申请的抗除草剂大豆CV127、孟山都远东有限公司申请的抗虫大豆MON87701和抗虫耐除草剂大豆MON87701和MON89788三个可进口用作加工原料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
    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一直是具有争议性问题,我国提倡积极发展,但应谨慎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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