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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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2018-08-28 17:49:12 来源: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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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2018年第16期)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2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24号)涉及我省3家生产企业、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公告如下:

一、原味香瓜子风险控制情况

(一)抽检基本信息。《通告》(2018年第24号)涉及天猫商城纤手食品旗舰(经营者为江苏正林食品有限公司)在天猫(网站)销售的标称江苏正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原味香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2.5g/100g,比国家标准规定(不超过0.80g/100g)高出2.1倍。检验机构为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风险控制情况。经淮安市淮阴区市场监管局调查,江苏正林食品有限公司共生产该批次原味香瓜子4.4公斤,均已销售完毕,无库存。企业已经对已销售不合格食品主动采取了召回措施,目前暂未接收到召回产品。

二、焦糖味瓜子风险控制情况

(一)抽检基本信息。《通告》(2018年第24号)涉及天猫商城好迪食品旗舰店(经营者为常州市吕蒙商贸有限公司)在天猫(网站)销售的标称江苏茂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焦糖味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92g/100g,比国家标准规定(不超过0.80g/100g)高出15.0%。检验机构为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生产环节风险控制情况。经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管局调查,江苏茂兴食品有限公司共生产该批产品5箱,共25Kg,均销售至常州市吕蒙商贸有限公司,无库存。江苏茂兴食品有限公司依法主动暂停生产不合格食品,主动要求常州市吕蒙商贸有限公司召回已销售不合格食品,因被消费者食用完毕,无法召回。

(三)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经常州市武进区市场监管局调查,常州市吕蒙商贸有限公司共购进该批产品5箱,共25Kg,其中抽样1箱(5Kg),网络销售1箱(5Kg),剩余3箱(15Kg)自行销毁。已销售产品因被消费者食用完毕,无法召回。

三、五香花生风险控制情况

(一)抽检基本信息。《通告》(2018年第24号)涉及天猫商城信礼坊旗舰店(经营者为上海索伊贸易有限公司)在天猫(网站)销售的标称江苏味冠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五香花生,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10g/kg。国家标准规定不得使用。初检机构为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复检机构为国家加工食品及食品添加剂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南京)。

(二)风险控制情况。经泰州市兴化市市场监管局调查,江苏味冠食品有限公司共生产该批次五香花生50袋,共计10公斤,均已销售完毕,无库存。企业已经对已销售不合格食品主动采取了召回措施,暂未接收到召回产品。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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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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