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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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聚焦“一老一小”强化特殊食品监管

2019-01-11 12:43:5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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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印发《假冒伪劣重点领域治理工作方案(2019—2021)》,提出集中开展农村市场专项治理、食品安全专项治理、电商平台专项治理和认证领域专项治理,逐步整合原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物价、知识产权等投诉举报渠道,通过“12315”一个电话号码对外、全国一个“12315”平台受理,为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投诉举报服务,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

《方案》提出,开展特殊食品监管专项行动。聚焦“一老一小”,加大对保健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的抽检力度。继续对婴幼儿配方奶粉实施月月抽检,覆盖所有在产获证企业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及时向社会公布监督抽检和不合格食品处罚结果。开展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重点检查保健食品标签标识、宣传材料、广告等未经批准声称保健功能,宣称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含有虚假宣传功效等违法行为,以及不按照批准内容组织生产、擅自改变生产工艺、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药物)等违法行为,并依法从严处罚。

针对媒体反映和群众普遍关注的网络订餐食品安全问题,开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督促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严格执行《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以加工经营面制品的餐饮服务为重点,部署开展铝含量超标问题专项治理。

《方案》再次强调要严厉查处网络违法经营行为。强化对虚假宣传、虚假促销、刷单炒信、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的监测和治理。以网络销售的食品、药品、电子产品、半导体、汽车配件、儿童用品、老年用品等社会反映集中、关系生命健康、影响公共安全的消费品为重点,组织开展集中整治,严厉打击电商领域侵犯知识产权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

对网络交易平台的监管将进一步加强。督促电子商务经营者完善首问制度,按照“谁销售商品谁负责,谁提供服务谁负责”原则,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鼓励和引导网络交易平台等经营者建立和完善赔偿先付制度,提高纠纷处理效率。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印发《假冒伪劣重点领域治理工作方案(2019—2021)》,提出集中开展农村市场专项治理、食品安全专项治理、电商平台专项治理和认证领域专项治理,逐步整合原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物价、知识产权等投诉举报渠道,通过“12315”一个电话号码对外、全国一个“12315”平台受理,为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投诉举报服务,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

《方案》提出,开展特殊食品监管专项行动。聚焦“一老一小”,加大对保健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的抽检力度。继续对婴幼儿配方奶粉实施月月抽检,覆盖所有在产获证企业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及时向社会公布监督抽检和不合格食品处罚结果。开展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重点检查保健食品标签标识、宣传材料、广告等未经批准声称保健功能,宣称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含有虚假宣传功效等违法行为,以及不按照批准内容组织生产、擅自改变生产工艺、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药物)等违法行为,并依法从严处罚。

针对媒体反映和群众普遍关注的网络订餐食品安全问题,开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督促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严格执行《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以加工经营面制品的餐饮服务为重点,部署开展铝含量超标问题专项治理。

《方案》再次强调要严厉查处网络违法经营行为。强化对虚假宣传、虚假促销、刷单炒信、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的监测和治理。以网络销售的食品、药品、电子产品、半导体、汽车配件、儿童用品、老年用品等社会反映集中、关系生命健康、影响公共安全的消费品为重点,组织开展集中整治,严厉打击电商领域侵犯知识产权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

对网络交易平台的监管将进一步加强。督促电子商务经营者完善首问制度,按照“谁销售商品谁负责,谁提供服务谁负责”原则,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鼓励和引导网络交易平台等经营者建立和完善赔偿先付制度,提高纠纷处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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