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登陆 | 注册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2019-01-23 10:54:50 来源:

评论0  我来说两句

目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 2013)只适用于预包装食品,不适用于非预包装的餐饮食品。餐饮服务企业应当通过加强餐饮食品加工过程管理控制食品中的致病菌,由于餐饮食品加工制作的特点,通过制定致病菌限量标准,采取抽样检验的方法进行控制,效率极低甚至是无效的。

延伸阅读

餐饮食品通常是指由食品经营者,在同一固定场所内,通过现场烹调制作、销售,向消费者提供的,可直接食用的食品。餐饮食品不是一个严格的食品类别,形式也比较复杂。目前尚无餐饮食品的致病菌限量标准和要求。

餐饮服务企业应依照“无论是否规定致病菌限量,食品生产、加工、经营者均应采取控制措施,尽可能降低食品中的致病菌含量水平及导致风险的可能性”的原则控制致病菌的含量。相对于对食品生产企业对终产品中致病菌限量的控制管理 , 餐饮服务单位应更注重对食品制作过程中的致病菌进行控制管理 , 具体可以参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一旦发现餐饮食品中检出致病菌,说明其加工、储存过程存在卫生问题,应该结合现场卫生情况,督促餐饮企业按照相关规范的要求,切实强化食品制作加工、运输、储存等环节的过程控制管理,防止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据悉,国家相关部门正在对本标准进行修订,解决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微信关注

相关热词搜索:

[责任编辑:]

相关阅读

参与评论

食安观察-《食品安全导刊》杂志官方网站 © 2012-2025 食安观察版权所有

京ICP备0907530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5079, 1101055372号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金融街长安中心5号楼4层403(邮编100043)

联系电话:010-88825653   18500121702

稿件查询:010-51919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