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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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未到严监管 保障校园食品安

2019-01-24 09:40:53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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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未到严监管 保障校园食品安

一一河南省省管试点县(市)邓州市食药监局组织开展学校食堂专项整治

魏甜甜 尤 鹏 本刊记者 柴占阳

2019年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有效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河南省省管试点县(市)邓州市食药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18所提供就餐服务的城区学校(含托幼机构,下同)的22个内部食堂进行了为期5天的突击检查。

据介绍,本次检查执法人员以食堂经营许可证件办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公示及落实、加工制作过程控制、食品添加剂使用、餐具消毒等情况为重点进行认真检查。

经检查,邓州市城区学校食堂总体情况较好,未发现重大高风险食品安全隐患,各校均能按照《河南省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经营。同时,在检查中也发现部分经营不规范问题。如存在《食品经营许证》法人未及时变更、清洁工具无专用区域设施、加工场所功能区间未明显区分、加工工具未明显标示其用途、生熟食品混放、食品样品留样不规范食品等问题。

针对此次在学校食堂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邓州市食药监局一并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能够立即整改的现场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求充分利用寒假的空档期进行整改;新学期开学后,市食药监局还将对整改不到位的问题食堂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确保整改到位,巩固检查整改成果,使城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水平及学校主要领导思想重视程度进一步提升。

除此之外,还针对学校食堂存在的易发、高发食品安全风险问题,明确市食药监局餐饮食品监管科进行梳理,形成问题清单,通报至辖区全市17个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要求各所督促辖区学校开展自查,在抓好日常监管的基础上,对照清单开展排查检查,全面消除安全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查处。

下一步,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中,市食药监局将持续主动加强与教体局、辖区乡镇(办事处)的工作协作,健全信息互通工作机制,督促各学校食堂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法》《河南省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落实学校法定代表人为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提升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思想认识,确保学校不发生食源性疾病,保障在校师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守住食品安全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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