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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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责任餐饮业 风险意识不松懈

2019-04-23 16:16:41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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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之河南省许昌市

主体责任餐饮业 风险意识不松懈

一一河南省许昌市鄢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县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进行集中约谈

姚丹辉 本刊记者 柴占阳

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增强餐饮单位风险意识,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来体现是新时代市场监管工作的着眼点。

4月22日下午,正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河南省许昌市,其下辖的鄢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花都庄园1号楼3楼会议室,对全县210余家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进行了集体约谈。

本刊记者在现场看到,会议中首先由鄢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陈文凯通报了全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现状,传达县局将在近期对全县餐饮服务单位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会议要求各餐饮服务单位强化风险隐患意识,落实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第一责任人意识,按要求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评工作,自觉规范餐饮服务行为。

其次,重点对在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主体责任意识淡薄、食品安全自查制度落实不到位、食品原料贮存摆放不规范、进货查验把关不严、专间设置使用不合规、厨房环境卫生不佳等问题进行了通报。以及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并结合实际工作对相关问题给出应对解决措施。要求餐饮服务单位严格按照《餐饮服务操作规范》从事餐饮服务,积极推进餐饮业先进管理模式建设,积极推行明厨亮灶建设,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到位,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餐饮服务单位,将严厉惩处,切实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最后,鄢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杨婉君传达了鄢陵县委、县人民政府对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安排,要求各餐饮服务单位充分认识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要性,针对问题隐患抓好整改落实,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保障公众饮食安全。

本刊记者在会议现场还看到,约谈会结束后,各餐饮服务单位当场签订了《鄢陵县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承诺书》,为辖区人民群众 “舌尖上的安全" 又上了一道安全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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