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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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抓共管有手段 学校食品要安全

2019-05-14 10:45:09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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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之河南省许昌市

齐抓共管有手段 学校食品要安全

一一河南省许昌市鄢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集中约谈会

姚丹辉 本刊记者 柴占阳

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校园食品安全与否一直是学生家长和全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河南省将2019年定为“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年”,鄢陵县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年活动精神,开展全县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全面规范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管理,积极推行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先进管理建设,严防严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5 月 9日上午,鄢陵县市场监管局在花都庄园7号楼3楼会议室召开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集中约谈会。约谈对象为全县辖区236家学校(含托幼机构)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围绕近阶段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约谈。

鄢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赵红亮,该局副局长陈文凯,县教体局副局长王木立,各镇监管所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赵红亮在约谈会上传达了国家、河南省、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鄢陵县实际,就做好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三点意见。

一是提高认识,认清形势,增强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求各学校(午托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学生和教职工集中用餐的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

二是强化监管,落实责任,提高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水平。1、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开展全覆盖、无死角检查;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抽检不合格或有违规违法行为的学校重点开展检查,着力曝光一批违法违规经营单位,形成高压态势,威慑不法经营行为;3、积极推进明厨亮灶建设,2019年底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明厨亮灶建设率达到100%,“互联网+明厨亮灶”达到90%以上;4、严格落实学校主体责任,明确校长(园长)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严防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隐患;5、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培训、严格考核,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宣传,采取制版面、开班会、进课堂、搞竞赛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不断强化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知识,从而达到不购买、不食用问题食品、“五毛食品”的目的。

同时,鄢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将通过豫食考核APP系统对从业人员进行现场抽查考核,考核不达标者停止工作,调离岗位。多措并举,严防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隐患,使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状态得到根本性改善。

三是珍惜机会,加强学习,力求约谈培训达到预期效果。

鄢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陈文凯在会议中对各学校(托幼机构)进行集中约谈。通报了近期开展校园及周边专项检查情况和主要问题,排查校园周边经营单位1516家次,责令整改242家,责令停业22家,查封扣押食品407.5公斤,立案49起,罚没款24.73万余元,移送公安机关1起。排查中发现部分学校硬件设施老化、餐用具清洗消毒不达要求、留样不规范、操作间地面积水等,要求各学校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及《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积极开展明厨亮灶建设,鼓励学校积极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面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要积极应对、及时报告等。

鄢陵县教体局副局长王木立代表教体局在会议上强调了以下几点:一是对待学生要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让学生在校吃的安全,吃的营养,吃的健康;二是把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要作为学校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落实好校长(园长)陪餐制度;三是对学校食堂硬件老化、卫生条件差等问题进行积极整改,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会议中鄢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股的姚丹辉同志讲解了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如何规范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评工作,领学了《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对学校(托幼机构)食堂落实《学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制度自查、定期自查、专项自查表进行了一一讲解。

本刊记者在会议上还得知,鄢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一步将对辖区各学校(托幼机构)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评及《规定》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以落实好2019年4月1日起施行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和3月16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在京召开全国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为确保隐患排查整治取得实效,河南省人民政府食安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安排部署的全省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 要求的要求,严防严控做好在师生食品安全的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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