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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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守护营养与健康

2019-12-02 17:2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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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据悉,新修订的《条例》共10章86条,对餐饮服务提供者、单位食堂、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等主体都提出了具体要求。

法治是保障食品安全的根本,2015年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有力推动了中国食品安全整体水平提升。为进一步细化和落实《食品安全法》,解决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要对企业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并落实本企业的食品安全责任制,《条例》落实将最严厉处罚、最严肃问责、最严格监管和最严谨标准,在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生产加工过程、销售、贮存、运输、消费等食品安全的各个环节都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夯实企业责任,加大违法成本,震慑违法行为。比如,提高违法成本,增设“处罚到人”制度,最高可处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责任人年收入10倍的罚款。

12月24~26日,由国家卫健委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重点实验室、中国食品营养指导工作委员会主办的《2019国际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高峰论坛》将于北京举办。论坛将围绕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深度解析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答疑解惑、科学的风险评估让食品更安全、深刻分析国民营养与健康现状、科技创新让视频更营养、人民更健康”为主要议题进行交流。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健委、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等机构领导和专家到会演讲并解读相关政策法规,已经确认到会领导和嘉宾:

孙宝国 中国工程院院士北京工商大学校长

陈君石 中国工程院院士

丁钢强 国家卫健委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健康所所长、教授

吴永宁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技术总师、教授

佘远斌 浙江工业大学化工学院院长、教授

毕金锋 中国农科院农产品加工所果蔬食品营养首席科学家

张 民 天津农学院副校长、教授

杜 荷 中国食协营养委员会常务副会长、食品行业专家、研究员

论坛学术委员会

主任委员:孙宝国、陈君石

副主任委员:丁钢强、吴永宁

委员(排名不分先后):张民、周坚、佘远斌、龚加顺、陈永泉、刘金福、刘元法、刘东红、刘成梅、杜欣军、杜明、李军、李斌、廖小军、鲁晓翔、雷红涛、乔旭光、桑亚新、王硕、王宏勋、徐幸莲、曾新安、朱秋劲、周裔彬 、钟瑞敏、王书军、董志忠、龚国利、白卫滨、凌建刚、张万起

论坛组委会

主任委员:蒲长城

副主任兼秘书长:杜荷

协调负责人:张民、佘远斌、毕金锋

执行副秘书长:陈文华

副秘书长:骆鹏生、周春松、刘锐、宋立

办公室:李爱蓉、宋宏予、倪申伍、董国用、王崇民、王翠竹、 杜长永、刘倩

附件

注册费标准(包含会议期间用餐和会议资料费用):

参会代表收费标 准:现场缴费2600元/人,12月20日前缴费2200元/人,3人以上2000元/人 。

在校学生收费标准:现场缴费1800元/人,12月20日前缴费1500元/人,3人以上1200元/人(需凭有效学生身份证明)

注:

汇款时请务必注明“2019国际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高峰论坛”;如需开具发票,请在此回执表中填写开具发票的抬头及税号(需要开专票必须注明专票,未注明发票不予退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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