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登陆 | 注册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大头娃娃”事件|总局:严查普通食品冒充特医食品的违法行为

2020-05-14 17:10:36 来源: 市场监管总局、湖南经视、新京报

评论0  我来说两句

近日,有媒体报道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爱婴坊母婴店将一款固体饮料冒充特医食品销售给牛奶过敏儿童,虚假宣传特殊功能,涉嫌消费欺诈。市场监管总局高度重视,责成湖南省市场监管部门对涉事商家进行彻查,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结果。 固体饮料是普通食品,不是婴幼儿配方乳粉,更不是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其蛋白质和营养素含量远低于婴幼儿配方乳粉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根据食品安全法,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属于特殊食品,在我国实行严格注册管理和出厂批批检验,质量安全有保障。消费者选购婴幼儿食品,要注意查看标签标识,选购合适的产品。

 
“假奶粉”喝出“大头娃娃”
近日,郴州永兴县多名患者家长发现自己孩子身体出现湿疹,体重严重下降,头骨畸形酷似“大头娃娃”。经医院检查后发现,这些孩子普遍存在维生素D缺乏、发育迟缓等症状,并依此诊断为佝偻病。
 
平时孩子都是吃好喝好,怎么就得了佝偻病?原来,都是“奶粉”惹的祸。据悉,当地一母婴店打着“防过敏”“高营养”的幌子,哄骗有过敏宝宝的家长购买一款名为倍氨敏的特医奶粉,导致多名宝宝出现营养不良等症状。实际上,这款奶粉只是一种固体饮料,并非特医奶粉。
 
据报道,目前,已有5名家长向永兴县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微信关注

相关热词搜索:

[责任编辑:]

相关阅读

参与评论

食安观察-《食品安全导刊》杂志官方网站 © 2012-2025 食安观察版权所有

京ICP备0907530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5079, 1101055372号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金融街长安中心5号楼4层403(邮编100043)

联系电话:010-88825653   18500121702

稿件查询:010-51919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