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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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确定对各级各类农贸市场的奖惩激励机制。

2018-09-06 17:14:00 来源: 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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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羊网讯 记者景瑾瑾报道:记者6日获悉,佛山市食药监局发布了《佛山市农贸市场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管理规定》提出,监管部门对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管理状况上一年度监督检查结果的综合评价,把农贸市场的食品安全等级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并将评定结果在市场内醒目位置、市场所在社区公布,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同时,各级监管部门可依据等级评定结果,确定对各级各类农贸市场的奖惩激励机制。

市场等级如何评定?

按照《管理规定》,佛山范围内依法设立的农贸市场(指食用农产品的集中交易市场,含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均应纳入量化分级管理范围。农贸市场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实行年度等级管理。监管部门对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管理状况上一年度监督检查结果的综合评价,把农贸市场的食品安全等级划分为四个等级:A级(代表食品安全状况优秀)、B级(代表食品安全状况良好)、C级(代表食品安全状况一般)和D级(代表食品安全状况较差)。

农贸市场开业经营满一年、接受日常检查1次以上,进行首次等级评定。开业时间不足一年的,当年只参加量化评分,但不定级别。等级评定一年1次,也可以根据具体监督检查频次确定,但每年不得少于1次。等级评定以分局推荐等级情况、联合现场考评复审得分情况和交叉互评得分情况为依据,确定年度等级评定。

评定结果怎样应用?

《管理规定》提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等级结果通报到各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并在市、区、镇(街道)政府网站、本地报刊等进行刊登公布,同时在市场内醒目位置、市场所在社区公告宣传栏张贴,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各级监管部门可依据农贸市场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的等级评定结果,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对各级各类农贸市场的奖惩激励机制:

对评为A级(优秀)的市场进行适当表彰,并在有相关奖励或扶持时优先考虑。

对评为B级(良好)的市场进行鼓励培训,对积极配合且符合条件的,可结合工作实际选为种子市场,参照A级(优秀)市场的标准进行重点培养。

对评为C级(一般)的市场或者在量化分级中发现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对市场开办者、主管单位和物业所有人发出约谈通知书,进行约谈警告,并下达整改通知书,定下整改项目和整改时限,作为重点对象进行严格监管。

对评定为D等级(较差)的市场,除约谈警告、限时整改外,日常监督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属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按照《佛山市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整改管理工作指引》的有关要求,将其列入风险隐患较大(III级)以上的重点单位跟进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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