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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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逊克县开展校园食堂及周边食杂店食品安全“护苗行动”

2018-09-08 10:07:00 来源: 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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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9月5日,黑龙江省逊克县检察院民行部门为贯彻落实“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行动,切实加强校园食品安全治理,保障学生的食品安全,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校园食堂及周边食杂店食品安全“护苗行动”。

9月5日,黑龙江省逊克县检察院民行部门为贯彻落实“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行动,切实加强校园食品安全治理,保障学生的食品安全,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校园食堂及周边食杂店食品安全“护苗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主要对逊克县中心幼儿园、干岔子幼儿园、逊克县民族小学、逊克县民族中学的学校食堂及周边食杂店进行了重点检查。执法人员对每所学校食堂的食品留样间、洗涮消毒间、食品加工间、烹饪间等各个区域进行了全面检查,对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有效、餐饮具消毒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食品索证索票、是否有进货台账记录及留样管理等进行了精细检查。同时排查了学校周边食杂店的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进货台账、食品包装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

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校园食堂存在食品原材料索证记录填写不规范、部分供货方资质没有建档、留样没有使用密闭易清洁容器、食品加工设施设备清理不彻底的现象,县市监局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依法提出整改意见,当场下达了《行政指导意见书》督促学校食堂限期整改,切实落实食品安全规范,确保学生饮食安全。在检查中发现校园周边食杂店售卖的部分食品存在过期及食品包装袋漏气等情况,部分商户没有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进货台账及不合格食品退市等自律制度。在检察机关的监督下,县市监局将过期及不合格食品当场没收,并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商户限期整改。

通过此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护苗行动”大检查,强化了学校及商户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及自律意识,民行部门今后将建立长效监督机制,保障广大学生的饮食健康,使“护苗行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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