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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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举办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新闻发布会

2018-09-10 09:43:00 来源: 省政府新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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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7日上午10时,陕西省政府新闻办举办陕西省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情况新闻发布会,邀请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巡视员张明先生、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品监管处处长马生学先生出席,介绍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副主任安广文主持。

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副主任安广文:

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省政府新闻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邀请到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巡视员张明先生,请他向各位通报我省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们关心的问题。出席今天发布会的还有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品监管处处长马生学先生。

下面,首先请张先生介绍相关情况。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巡视员张明:

女士们、先生们,我把专项整治情况向大家通报。

一、专项整治的时间、内容和目的

根据国务院食安办等9部门的安排,省食安办组织网信办、工信厅、公安厅、商务厅、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新闻出版广电局、通信管理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11部门于2017年7月7日至2018年年底,在全省范围联合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

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内容包括:1、未经许可生产食品和保健食品、经营食品和保健食品、进口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2、食品和保健食品标签虚假标识声称行为;3、利用网络、会议营销、电视购物、直销、电话营销等方式违法营销宣传、欺诈销售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4、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违法食品、保健食品广告行为;5、其他涉及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专项整治的目的是通过严厉打击食品、保健食品违规夸大宣传产品功效、误导和欺骗消费者等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推动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和进口单位履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强化企业守法诚信意识,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经营环境,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消费安全。

二、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一)加强领导,组织协调各部门通力协作

为加强整治工作力度,协调各部门形成合力,我省由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成立由省委网信办、省工信厅、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通信管理局、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11个部门组成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并起草印发了11部门《关于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的通知》(陕食安委办发[2017]20号),明确了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和各部门分工,提出工作要求,制定了《领导小组会商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制度》、《案件线索通报制度》、《信息报送和通报制度》、《督查检查制度》、《投诉举报工作制度》、《约谈制度》等7项工作制度,完善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及时掌握专项整治工作进展,研究下一步工作措施,组织协调各地各部门,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二)多措并举,强力推进整治活动有序开展

根据整治工作方案,全省各级各部门多措并举,推进整治工作。一是检查生产经营企业。针对整治工作目标,各市进行了摸底排查,建立了工作报表和台账,确保检查覆盖辖区内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产品、第三方平台和非实体店、广告。各市食品行政执法部门深入开展检查,重点检查企业的购销台账建立、进货查验制度、产品标签说明书、店内宣传等情况,对发现问题的企业依法严肃处置。二是整顿广告播出单位。陕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在全省开展以医疗养生类节目和医药等广播电视广告播出情况为重点内容的专项检查工作,组织全省各级广电行政管理部门和播出机构对照专项自查工作的重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对在播的医疗、药品、食品、保健品等七大类广告进行全面排查,复核其广告批文,严查广告内容,对违规广告及时下发通知,督促整改,每月刊发监听监看简报,进行情况通报。三是加强互联网信息管理。省委网信办要求各级网信部门积极配合当地食品监管部门对食品交易网站进行检查,通过集中巡查发现网络食品经营环节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其进行严厉打击。通讯管理部门组织开展了互联网基础管理专项行动,建立省部两级应急联络机制,明确责任到人,加强对网站备案管理,加大对省内互联网接入企业的监管力度。同时,配合省食安办通过通讯运营商向全省手机用户推送专项整治专题公益短信。四是狠抓案件查办。全省公安机关把打源头、摧网络、端窝点、斩链条作为案件侦办的主攻方向,主动出击,同时加强行刑衔接,密切配合各部门,发挥基层执法优势,深入线索摸排,坚持以打开路,成功侦破一系列案件,有力打击了食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三)加强督导,全面推进各地市整治工作

为及时了解和掌握全省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工作开展落实情况,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省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组成六个督查组,于2017年12月11日至2017年12月20日分别对全省十三个市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督查检查。各督查组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听取汇报、资料审查、现场抽查等方式,通过查阅印发的文件、方案、会议纪要、查询网站内容、抽查生产经营单位、广告发布单位、整治案件档案等内容,重点检查各地专项工作组织协调、工作进展、案件查处、宣传及信息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对各市工作成绩和工作亮点进行了总结,指出各市整治工作存在的不足,督促各市立即采取措施,深入开展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各市根据省食安办等11部门的安排部署,组建专项整治领导机构,采取了错峰执法,绘制非法会销易多发点示意图,强化联合执法,加大巡查力度,深入社区开展宣传,约谈企业和广告播出单位、全力侦破大案要案、以社区为阵地广泛深入开展宣传等方法,全方位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督查结果,为总结2017年全省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交流工作经验,进一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省食品安全办于2018年2月5-6日在西安召开全省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现场推进会。推进会采取会议与现场观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通报了全省整治工作督查情况,西安市、韩城市、省公安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做了整治工作经验介绍,在西安市碑林区文艺路街道环南路社区进行了现场观摩。通过现场推进会,促进各市相互学习好的做法,积极开展整治工作。推进会后,宝鸡市着力查办案件,查处了一起涉及全国20多省的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大案;延安市用陕北说书等地方特色文艺形式编排了食品、保健食品消费知识宣传节目,在社区进行播放。

(四)开展约谈,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根据监督检查、广告监测、产品抽检情况,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约谈食品生产经营企业28家,要求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高质量意识、风险意识、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合法发布产品广告,严格控制产品质量,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约谈两家电视台各两次,要求规范广告播放行为,严格按照广告审批内容播出广告,坚决停播各类违法违规广告。

(五)加强宣传,营造社会共治良好氛围

一是省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设立了专项整治专栏,及时发布各地各部门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案件查办情况以及保健食品消费知识。截止目前已发布信息230余条;二是各市组织开展宣传活动,西安、铜川、安康、杨凌、韩城等市都组织了大规模的社区宣传活动,组织宣传队、设立宣传点,深入酒店宾馆、养生保健会所、社区院落、老人集中活动区域和人流较大的活动区进行宣传,张贴宣传画,讲解食品安全知识,接受群众咨询,安康市、西安市未央区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案例编成小品,刻录成光盘,在社区进行演出播放,引导辖区群众科学、理性消费保健食品,避免陷入非法宣传及“会议营销”陷阱;三是在2018年春节前夕,省食安办在省通信管理局的协助下,通过手机短信向全省手机用户推送食品、保健食品消费警示信息,发布投诉举报电话。移动、联通、电信等通讯公司共推送1.6亿条短信,向全省人民提示选购食品、保健食品的注意事项;四是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8年3月30日通过陕西广播电视台“秦风热线”栏目,向全省人民宣传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工作整治的内容、进展情况、取得的成果和下一步工作计划,以及食品、保健食品和药品安全知识,对广大消费者做了消费提示,鼓励公众通过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举报食品、保健食品违法行为;五是及时向国务院食安办整治办上报工作信息,反映我省各地、各部门好的做法,目前共有118条信息被国务院食安办整治办采用,中国医药报也对我省专项整治阶段性工作情况进行了报道。

三、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果

截至目前,这次专项整治,全省各级各部门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12578家次,发现问题企业1494家,处理理投诉举报1310件,立案查处违法案件712起,涉嫌犯罪移送公安31件;检查会议营销现场98场,对违法宣传的会议营销行为立案查处13起;取缔无照经营户119户;侦破违法犯罪案件57起;检验进口食品、保健食品102批,其中3批食品不符合要求,予以销毁处理;监测食品、保健食品宣传广告8267条,处理违法广告349条次,停播严重违规广告、养生节目118条次;清理互联网有害信息59282条,关闭网站10家,关停微信账号50个,微博账号16个,下架违规APP 8个。

通过近一年的专项整治,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有所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和保健食品消费知识的认知能力、认知水平和虚假宣传防范意识得到了提升。经过案件的查处和曝光,有力震慑了食品、保健食品非法生产经营犯罪分子,进一步保障了全省人民食品安全。在各市、各部门的通力配合下,通过虚假宣传的方式进行销售的违法行为大幅度减少,在一些区县非法会议营销行为已经绝迹。经对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受理举报投诉的数据进行分析,有关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相关的投诉由整治初期的每月9起左右,降至目前的2-3起。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行为有所收敛。

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副主任安广文:

介绍就到这里。下面请大家围绕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题进行提问。提问的时候,报一下自己所在的新闻单位名称。谢谢。

西部网记者:

我是西部网记者。作为消费者,一方面痛恨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另一方面对保健食品特别是中老年人有很强的消费需求。请问一下,您对消费者在选购保健食品有什么好的建议和提示呢?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巡视员张明:

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保健食品产品须经国家审查批准,获取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并在包装中使用保健食品专用的蓝帽子标志。在选购保健食品时,大家应注意以下方面:

1. 保健食品的本质仍然是食品,而不是药品,不能治疗疾病,不能替代药物。科学、理性看待食品、保健食品广告和宣传,凡声称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一律不要购买;保健食品广告中未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的,一律不要购买;不要盲目参加任何以产品销售为目的的知识讲座、专家报告等。

2. 选购保健食品时,要在药店、超市、专卖店等获得了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购买。购买时特别要注意有没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通过网络、会议、电视、直销和电话等方式购买产品,也应先行确认资质信息。

3.购买保健食品时,要仔细查看外包装标签标识产品相关信息,做好“四不”:

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

不要购买标签上没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号的预包装食品;

不要购买标签或说明书中提及可以预防疾病、有治疗功能的产品;

不要购买标签上没有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但声称有保健功能的产品。

如遇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问题的,可以拨打12331热线电话或向当地食药监管(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中国食品报记者:

我是中国食品报记者。这次整治的时间长、部门多、力度大,大家对保健食品有一定的市场需求,如何加快推进保健食品的审批?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品监管处处长马生学:

国产保健食品近些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需求很大,产业发展非常好。保健食品审批在国家总局,往年积攒申报的品种有一万多个,去年国家总局加大审批力度已经把7000多个产品审批通过,现在剩少部分。原来是从专家库抽取专家进行审核,但是专家参差不齐,标准把握不一,现在把外审制改为内审制,统一制度,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和效果。国家总局下了很多工夫,目前审批基本能按照规定的时间审批完成,审批一般经过的时间比较长,批一个产品大概两三年,产品是要通过安全性毒性实验、动物性实验、人体实验等,很多工作不是审批时间长,而是程序多。从审批角度来讲时间并不是很长,现在国家已经加快速度,保证市场需求。

陕西广播电视台新闻广播记者:

我是陕西新闻广播记者。刚才介绍了保健品市场整治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我们比较关心下一步如何进一步巩固整治的成果,把整治工作引向纵深。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品监管处处长马生学:

为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防止违法行为回潮,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工作部署,我们将专项整治工作延至2018年底。下一步,我们一是继续开展排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企业的产品标签标识、网络和播出单位广告宣传,对发布违法广告的企业、网络和播出单位进行查处;二是加强非法会议营销窝点的摸排,对易发生会议营销的场所进行重点监控,加强监督巡查,对以健康讲座、专家义诊等形式开展非法会议营销行为进行严厉查处;三是加大对辖区第三方平台的监管力度,加大对网络宣传的监管力度,督促第三方平台经营者严格落实审查、登记、检查、报告等管理责任;四是加大对涉嫌非法添加、非法声称功效产品的抽样检验,充分发挥检验工作科技支撑作用,扩大案件来源;五是深入开展宣传,利用社区宣传阵地,宣传食品、保健食品科普知识,进一步提高公众对食品、保健食品领域的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的辨识能力;六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着力查处曝光一批典型案件、重大案件,和不履行主体责任的问题企业,保持打击欺诈、虚假宣传、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七是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建立相关部门通力协作齐抓共管的机制。如:汉中市食安办已经开展无食品、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和欺诈社区建设活动,把专项整治的基础放在社区,建立起基础可靠的长效机制。

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副主任安广文: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光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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