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登陆 | 注册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莱芜市开展专项检查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行为

2014-08-14 15:29:25 来源: 齐鲁晚报

评论0  我来说两句

  为整顿保健食品化妆品销售市场规范莱芜市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莱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派相关人员将于8月1日至10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行为专项检查。

  据介绍,在保健食品专卖店、生活馆、体验馆等场所方面,要求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必须取得合法资质,建立索证索票、卫生管理、进货检查验收、储存、培训等制度,建立真实完整的购进验收台账标识、标签、说明书必须符合要求,严查夸大宣传、虚假宣传等行为。在养生会所、美容美发店等场所方面,进一步加大化妆品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要求化妆品经营企业建立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进货台帐、卫生管理等制度,不得虚假或夸大宣传,不得使用医疗术语和标注有适应症,宣传资料不得有宣称预防、治疗疾病功能等内容。对违法违规的经营企业要进行严罚重处。

  原标题:专项检查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行为

  如果您想随时随地了解更多关于食品相关新闻、食品安全事件及食品安全常识等内容请关注我们的微信号:cnfoodsafety

微信关注

相关热词搜索:莱芜市 保健食品 专项

[责任编辑:]

参与评论

食安中国 Copyright © www.cnfoodsafety.com 2012-2015 版权所有 海淀分局网络备案编号:1101085079,1101055372京ICP备09075303号-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39号万地名苑2号楼504室(邮编100039) 联系电话: 010-88825653 业务咨询:010-88825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