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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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评:月饼抽检体现食品安全监管正当其时

2014-09-03 16:41:49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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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9月1日公布了2014年中秋节月饼的监督抽检信息,包括好利来、盛圆祥、聚兴祥等品牌的27批次月饼被检出不合格。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无小事,这些道理毋庸多言。中央领导多次强调,要加大监管力度,严把食品安全关。颁布食品安全法、成立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以来,食品安全在国家层面受到前所未有的高度重视。

  此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向社会公布的833批次监督抽检样品中,806批次检验合格,合格率为96.8%;27批次检验不合格,不合格率为3.2%。不合格的产品仅仅占少数,但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公布的不合格产品中不乏一些知名的企业。

  通过分析,本次监督抽检主要发现以下问题:一是菌落总数超标,二是防腐剂超标,三是个别样品酸价、过氧化值不合格。这说明有的生产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卫生条件控制不严、贮存不当,部分生产企业存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暴露出生产经营过程可能存在原料把关不严、过程监控不足等一系列问题。

  食品质量是生产出来的,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只有每一个食品生产经营者都诚信自律,才能夯实食品安全基石。对于食品加工企业及其员工,除了要求其有职业操守和道德底线外,还须强化外部约束力,促进其内部管理能力提高。

  这就需要政府监管部门严格落实责任,当好食品质量监控的“安全阀”,常态化监控食品安全状况,对失信于社会的企业和生产食品质量不合格的厂家及时曝光,持之以恒地把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工作抓紧、抓好。

  与此同时,还需要在全社会大力弘扬食品安全意识、弘扬道德、普及法律、加强监管,让食品工业真正成为道德的工业。在社会中形成,企业只有诚信经营,努力打造金字招牌,才能赢得社会和消费者认可的风气。总之,保证食品的质量安全,生产者对法律的敬畏之心不可丢;监管者对产品监督检查的责任之心不可少;消费者对食品质量的维权之心更不可缺。

  目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已下发通知,部署各地加强中秋、国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强化中秋节期间月饼市场专项执法检查。食品安全无小事,只有让食品生产企业敬畏法度,坚守底线,才能让广大人民群众吃得放心、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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